毀棄損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6年度,463號
TCDM,106,易,463,2017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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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46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恒群
上列被告因犯毀棄損壞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偵字
第2770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蘇恒群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引用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二、按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 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306 條定有明文。查被告蘇恒群於本院106 年3 月15日之審判期日,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有 送達證書附卷可按,本院認為本案係屬應處拘役之案件,爰 依上開規定不待被告陳述,逕由檢察官一造陳述而為一造缺 席判決,合先敘明。
三、證據名稱:
(一)被告蘇恒群於警詢之自白。
(二)證人蘇國章、證人即告訴代理人蘇鎮霖於警詢之證述(三)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各1 份、照 片7 張、嘉義機務段車輛修理費用報告1 紙、扣案破窗鎚 1 支。
四、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被告有 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載之前案及執行紀錄,有卷附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可稽,其於受徒刑執行完畢 後5 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 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第306 條、第310 條之1 ,刑法第354 條、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鄒千芝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王詩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黃毅皓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9 日
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盛股
105年度偵字第27705號
被 告 蘇恒群 男 4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雲林縣○○鄉○○村○○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蘇恒群曾因犯2次竊盜罪及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法院分別 判處有期徒刑3月、3月、4月確定,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於民國101年12月31日執行完畢出監。其於105年9月12日 中午12時48分許,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臺鐵 局)彰化站搭乘第2342號列車北上。於同日下午1時31分許 到達后里站時,待其他乘客均下車後,基於毀損之犯意,取 用車內破窗鎚用力敲擊該列車第5車廂之車窗玻璃數次後, 再將破窗鎚丟棄在現場,致使該車窗毀壞不堪使用,足以生 損害於臺鐵局。嗣於同日下午1時32分許,為列車長蘇國章 巡查車廂時發覺該車遭破壞而報警處理。經警於同日下午3 時15分許,在后里站第2月台第4車廂候車處,發現蘇恒群可 疑乃對其盤查,經其坦承而查獲,並扣得上揭破窗鎚1支。二、案經臺鐵局訴由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報告偵辦 。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蘇恒群經本署傳喚未到。經查,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 告蘇恒群於警詢中供承不諱,核與證人蘇國章於警詢之證述 及告訴代理人蘇鎮霖指訴之情節相符,復有鐵路警察局臺中 分局豐原派出所扣押筆錄、贓物認領保管單、嘉義機務段車 輛修理費用報告各1份及相片7張在卷足資佐證。被告罪嫌, 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又被告曾受如 犯罪事實欄所載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



紀錄表1份存卷可參,其於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 之罪,為累犯,請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3 日
檢察官 洪 淑 姿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楊 翰 儒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刑法第354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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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