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1207號
原 告 紀承緯
訴訟代理人 練家雄律師
複 代理人 袁德蓓律師
被 告 許藝藝
訴訟代理人 林育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2月13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五年六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四,餘由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 實 及 理 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民事事件,涉及香港或澳門者,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 用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規定者,適用與民事法律關係 最重要牽連關係地法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8條規定有明 文。次按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但另 有關係最切之法律者,依該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 條亦有明定。又所謂行為地,凡為一部實行行為或其一部行 為結果發生之地皆屬之(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369號判例 可資參照)。被告雖原為香港籍人士,惟嗣於民國95年2月 17日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原告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1 份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9頁),且原告為中華民國人民,又 兩造婚後共同居住地亦在中華民國境內,依原告起訴之事實 ,亦足認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在中華民國境內,故本件自應 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 基礎事實同一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 款規定有明文。原告起訴時僅主張被告與訴外人Joe Gallet ley間有通姦行為及逾越男女一般交往分際行為,而有不法 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50 萬元及遲延利息;嗣於本件訴訟進行中,追加於兩造婚姻關 係存續中即101年間,被告另與訴外人Frankie Lee有不正常 交往行為,而不法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之事實, 但未變更其聲明請求賠償之金額。參以原告係主張被告於婚
姻關係存續中與他人有逾越男女分際之交往,而侵害其基於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雖追加之事實部分乃是另一獨立之侵 權行為事實,惟均係於兩造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發生之被告違 背婚姻忠誠義務之行為,破壞同一身分法益,認原告追加被 告與Frankie Lee間所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之侵權行為事 實部分,乃屬於同一基礎事實,應予准許。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起訴主張:緣兩造於民國93年6月5日結婚,被告婚後與 兩造之女兒就讀之台北歐洲學校男性教師Joe Galletley有 不正常交往關係,兩人常以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絡、相約出遊 ,甚至發生通姦行為。兩人曾於100年11月28日晚上8時19分 許至9時8分許,以電子郵件往來之對話如附表一所示;又於 同年月29日晚上6時27分許至8時59分許,以電子郵件往來對 話如附表二所示,被告並多次傳送自拍照給Joe Galletley ,且Joe Galletley並回覆「I like it.You look good too beautiful for me」等語,且被告亦將多張Joe Galletley 之自拍照片傳送至自己之電子郵件,當中包含多張Joe Gall etley作勢嘟嘴親吻或裸露上半身之照片,足認被告與Joe Galletley有不正當交往行為關係,甚至談論兩人過往之性 行為或計畫將來再為通姦行為。另原告於101年間亦曾與另 一男子即Frankie Lee以電子郵件內容相約至香港見面,並 有不正常交往行為。則被告顯已違背婚姻忠誠義務,侵害原 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及原告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 全及幸福,情節重大,原告受有非財產上損害新臺幣(下同 )250萬元。為此,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 、第3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 原告25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二、被告則以:原告所提出之證據僅為真實性不明之電子郵件及 某外國人之照片,無法證明被告有何與其他男子為不正當交 往,甚至通姦行為,被告從未與原告所稱之外籍男子為原告 所提出之電子郵件往來,被告否認原告所提電子郵件之形式 上及實質上之真實性。縱認原告主張被告於100年間、101年 間與某外籍男子有不正當交往行為等情事為屬實,原告於10 0年、101年間即已取得原證4之電子郵件,則於原告提起本 件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早已罹於民法第197條之二年時效而 消滅,原告之請求,顯無理由等語,資為答辯。並聲明:㈠ 原告之訴駁回。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 假執行。
三、本院之判斷:
㈠按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 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 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 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 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 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判例要旨 參照)。易言之,婚姻為兩人基於共同生活,忠實協力以達 圓滿、安全及幸福目的之結合關係,是於婚姻關係存續中, 實不容認他人對婚姻本質加以破壞,倘有予以干擾或侵害者 ,即屬破壞基於婚姻配偶權關係之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法 益,該等行為與婚姻配偶權益所受之損害間自有相當因果關 係。倘明知為他人配偶卻故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社會一 般觀念,已足以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 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時,不得謂非有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之故意,茍配偶確因此受非財產上之損害即 精神上痛苦,自亦得依法請求賠償。是侵害配偶權之行為, 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倘夫妻任一方與他人間存有逾越結交 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其行為已逾社會一 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 及幸福之程度,即足當之,殆無疑問。
㈡原告主張被告與Joe Galletley、Frankie Lee間有逾越男女 一般交往分際之行為等情,為被告所否認。原告提出原證4 -1至4-4(以下合稱原證4)之電子郵件、及原證8之電子郵 件為證,被告否認形式上及實質上之真正。參以原證4、原 證8之電子郵件往來雙方之電子郵件信箱,原證4為Jxx Gaxx xxxxx@hotmail.com與hsuxxxxx@yahoo.com.hk;原證8為h suxxxxx@yahoo.com.hk與xelxxxxx@gmail.com;而其中hsux xxxx@yahoo.com.hk信箱與被告自承其寄送給原告電子郵件 所使用之信箱即hsuxxxxx@yahoo.com.hk乃為同一信箱,此 有原告提出之被告與Joe Galletley間之電子郵件、被告提 出其與原告間之電子郵件、以及本院當庭翻拍被告庭呈手機 電子郵件照片在卷可稽,且被告於本院另案家事庭離婚等事 件審理時亦不否認hsuxxxxx @yahoo.com.hk為其所使用之電 子郵件信箱,僅辯稱:伊也不太確定是否為伊跟對方之電子 郵件往來等語,則堪認hsuxxxxx @yahoo.com.hk(下稱系爭 信箱)為被告所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無訛。復參以系爭信箱 與Joe Galletley間之電子郵件往來並非僅係單一封之信件 ,而是雙方一來一往之相互聊天通訊往來紀錄,以及系爭信 箱多次儲存Joe Galletley之照片,且寄傳送時間自100年11 月至101年8月8日間,被告系爭信箱亦曾傳送被告自拍照片
傳送予該二名的男子,此有原告所提原證4、原證8在卷可稽 ,若被告之系爭信箱係遭他人盜用而寄發前揭電子郵件及備 份儲存照片,如此長之期間,原告實不可能未為察覺。況按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 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又事實有常態與變態之分,其主 張常態事實者無庸負舉證責任,反之,主張變態事實者,則 須就其所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系爭信箱既係由被告申請 使用,於常態情形下本應由被告自行使用,而非他人所能使 用,故被告抗辯系爭信箱係遭盜用而偽造電子郵件內容乙節 ,自應由被告就系爭信箱係遭盜用乙節負舉證之責,尚難以 原告僅能提出被告與Joe Galletley間前揭二日之電子郵件 通訊內容,即遽推認原告所提被告系爭信箱內之電子郵件內 容為原告盜用系爭信箱而偽造,被告既未提出其他證據以實 其說,尚難認被告所辯為可採。
㈢按訴訟權之保障與隱私權之保護,兩者有發生衝突可能,如 因侵害隱私權而取得之證據,法院應否以欠缺證據能力,予 以排除問題,於民、刑事訴訟程序應分別以觀,異其審查標 準。又民事訴訟程序,係對立之兩造立於公平地位,於法院 審理時就私權為攻擊、防禦,證據之取得與提出,原無不對 等情事,並無因公權力運作侵害人權之弊,是證據能力審查 密度,允宜較為寬鬆,非有重大不法情事,不應任意以證據 能力欠缺為由,為證據排除法則之援用。再證據禁止之審查 ,其標準主要為誠信原則與法規範目的,而利益衡量則為其 方法。在通姦或破壞婚姻事件中,被害人家庭圓滿期待權、 配偶身分法益及為實現其權利保護之證明權,與被指通姦或 相姦者之隱私權、通訊自由及肖像權等權利間恆有衝突。實 體法上既承認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家庭圓滿期待權、配 偶身分法益,然衡諸社會現實情況,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不 法行為,常以隱秘方式行之,並因隱私權、住居權受保護之 故,被害人舉證極其不易。基此前提,不法行為人之隱私權 與被害人之訴訟權發生衝突時,兩者間應為一定程度之調整 ,並應容許一定程度之不貞蒐證權。準此,以侵害隱私權之 方式而取得之證據,應視證據之取得,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 定,非得概予排除。原告主張其係自兩造共用電腦中發現前 揭信件等語,為被告所否認,並辯稱:係原告盜用系爭信箱 所偽造內容等語,然如前所述,被告並未舉證證明系爭信箱 遭盜用之情事,且本件兩造原為共同生活之夫妻,在此密切 生活共同體中,就放置家中之共用電腦,其內含、下載之通 訊紀錄、內容之隱私期待,與一般之於第三人之隱私權,自 不可等同視之,此觀非獨原告提出電郵簡訊,被告亦得提出
其與原告間之電郵或其與其他人間之電郵簡訊內容自明。權 衡此一隱私期待與原告家庭圓滿期待權、配偶身分法益及為 實現其權益保護之證明權間之衝突,以查看他方配偶於電腦 儲存資料所得之資訊,據之為侵權行為之立證,顯難認原告 所提出被告與前揭二名男子間之電郵簡訊證據之取得違反比 例原則,自應許之,非得以其欠缺證據能力為由,為證據排 除法則之援用。
㈣被告與Joe Galletley間於100年11月28日、29日兩人間所為 如附表一、二之電子郵件內容(詳附表一、二),已談及討 論、邀約兩人將來嘗試特定性行為之姿勢,與想要與對方為 親吻及親密肢體接觸性行為之渴望等內容,顯非一般男女交 往之對話內容,而傳送之照片亦有作勢嘟嘴親吻、或裸露上 半身照片。至原告主張100年11月28日電子郵件中,被告亦 提及「But I think normal position already hot, so if different potsition will me toooo hot to us!!Do u think so?」(中文譯:我想或認為我們正常的體位已經很 火熱,所以不同的體位會讓我們太火熱,你也這樣認為嗎? )等語足認被告已有通姦行為云云,因think的意思有想或 認為,而原告復未提出其他證據以資佐證被告與Joe Gallet ley確已實際發生過性交行為,故尚難僅憑該電子郵件對話 內容而遽以認定被告已為通姦行為之情事。惟附表一、附表 二內容已足彰顯被告與Joe Galletley間親密往來情形,顯 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而為配偶所無法容忍,自已侵害原 告之配偶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又被告與Franki e Lee間於101年3月30日之電子郵件通訊內容(詳如附表三 )亦可知,兩人間因被告寄送其素顏照片與Frankie Lee, 渠二人即就被告之素顏為討論,甚而Frankie Lee甚且回覆 被告「Natural face so I can kiss ma.Haha」(中文譯: 自然的臉這樣我才能親嘛。哈哈)等語,且通訊內容亦有以 「Dear」、「HUG」、「Miss u then」等語為之,雖於該日 之簡訊內容中,被告表示等伊確認機票行程,伊會讓Fran kie Lee知道,並詢問Frankie Lee是否會前去接機,Franki e Lee回覆被告:不確定,白天或晚上讓伊早點知道等語, 而依被告入出境資料顯示,被告雖於101年4月5日出境,嗣 於101年4月15日入境,然此入出境紀錄尚不足以證明被告於 該段出入境期間確有與Frankie Lee為逾越男女分際交往行 為或通姦行為,惟前揭電子郵件通訊內容已足證明被告與 Frankie Lee兩人間顯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而有曖昧 之情,並非一般社交往來之書信內容。被告與前揭二名男子 有如上所述親暱曖昧互動,顯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之正當社
交行為範圍,足以破壞原告與被告間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 安全及幸福,依上開說明,被告之行為顯已對原告基於配偶 之身分法益造成侵害,自屬情節重大,致原告受有精神上之 痛苦。是以原告請求被告賠償其所受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 有據。
㈤另按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 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 時起,逾10年者亦同。民法第19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夫對 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1年內,其時效 不完成。民法第143條亦有明文。再按民法第143條規定係因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有之權利,為維持 家室和平,往往忽略權利之行使,故其時效雖不停止進行, 惟於其間時效不完成,於婚姻關係消滅時,時效之剩餘期間 不及1年者,須於婚姻關係消滅後,滿1年其時效始完成,以 保障請求權人之權利(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185號判決 意旨可資參照)。本件原告主張其係於104年下半間始知悉 被告有前揭不法侵害行為存在及損害賠償義務人,為被告所 否認,被告辯稱:原告早已於101年間即已知悉,並提出電 子郵件及手機為憑,亦為原告否認電子郵件之形式上及實質 上真正。惟查,兩造間之婚姻關係迄今尚存續,尚未離婚, 業據兩造陳明在卷,原告雖至105年5月17日始提起本件訴訟 請求被告賠償,且兩造之離婚訴訟事件尚在本院家事庭審理 中,姑不論原告係於104年間或係被告所抗辯之101年間即已 知悉上揭電子郵件,顯見原告仍有維持家室和平,忽略權利 之行使,而民法第143條乃同法第197條規定之特別規定,是 以,應認原告對被告關於前開不法侵害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 權時效不完成,故被告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即屬無據。 ㈥按慰撫金之酌給標準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 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 額;又民法第195條第1項所謂之「相當金額」,應以實際加 害情形及被害人之身分、地位、與加害人經濟狀況等關係定 之(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23號、47年度台上字第1221 號判例要旨參照)。參酌原告為碩士畢業,現任職其父親經 營之公司,月收入約4萬元至5萬元,尚有兩造未成年子女需 扶養,業據原告自承在卷,且原告於100年度申報所得27萬 4,056元、101年度申報所得28萬6,677元、102年度申報所得 47萬9,005元、103年度申報所得27萬4,122元、104年申報所 得27萬8,600元、100年度至104年度申報財產有房屋2筆、土 地2筆、汽車2輛,共計7筆,申報財產總額1,321萬4,300元 ;被告為大學畢業,畢業後在原告家裏經營之公司工作一段
時間,嗣離職在家擔任全職母親,照顧兩造小孩,自101年 至104年度申報所得均為0元,申報財產有房屋9筆、土地5筆 ,計14筆總額375萬9,272元,並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扶養; 復斟酌被告與前揭二名男子之郵件對話內容、交往期間、程 度,兩造間之關係,以及原告所受之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 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尚屬適當, 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五、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 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 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 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 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 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是原告就其所得請求上訴人給付之 未定期限債務10萬元,併請求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生效翌日即 105年6月4日(見105年度士調字第256號卷第79、80頁)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六、從而,原告基於前揭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0萬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5年6月4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之範圍內,為有理由,應予 准許;至原告逾上開範圍所為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以駁 回。
七、本判決第一項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應依民事訴 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是原 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核無必要,併此敘明;至原 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因該部分之訴駁回而失所附麗,應併 予駁回。另被告就原告勝訴部分陳明願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經核與規定相符,茲酌定相當之金額為原告提供相當之擔保 ,免為假執行。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及舉證,經審酌與判決結 果尚不生影響,均不另論述,併此敘明。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月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否則本院得不命補正逕行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吳帛芹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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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者 │信件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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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Is my mouth sexy!!Haha! │
│ │我的嘴性感嗎?哈! │
├───────┼──────────────────┤
│Joe Galletley │yes ,do u want to xxxx my xxxx . │
│ │是的,你想要xx我的xx嗎? │
├───────┼──────────────────┤
│甲○○ │No but want to kiss ur mouth!! │
│ │不,但是想要親你的嘴! │
├───────┼──────────────────┤
│Joe Galletley │you do not want to xxxx my xxxx . ?│
│ │你不想要xx我的xx? │
│ │it is good u want to kiss me I want │
│ │also │
│ │你想親我很棒 我也很想 │
├───────┼──────────────────┤
│甲○○ │I just don’t want to feel hot now!│
│ │Ok will keeeep trying !:) │
│ │我不想要現在覺得興奮!好吧 繼續嘗試│
│ │吧! │
├───────┼──────────────────┤
│Joe Galletley │Keep trying what? │
│ │繼續嘗試甚麼? │
├───────┼──────────────────┤
│甲○○ │Keep trying xxxx ur xxxx!Want it │
│ │now!!! │
│ │繼續試著xx你的xx!現在就要! │
├───────┼──────────────────┤
│Joe Galletley │Do u want me inside you from behind?│
│ │你要我從後面插進去嗎? │
├───────┼──────────────────┤
│甲○○ │U don ’t mean ass ,right !Haha │
│ │你不是指肛門吧?哈哈 │
├───────┼──────────────────┤
│Joe Galletley │haha no I mean in doggy position :-)│
│ │哈哈 不是 我是說狗爬式。 │
├───────┼──────────────────┤
│甲○○ │Haha yes!But I think normal │
│ │position already hot,so if different│
│ │position will me toooo hot to us!!│
│ │!Do u think so? │
│ │哈哈,好!但是我想我們正常的體位已經│
│ │很火熱,所以不同的體位會讓我們太火熱│
│ │,你也這樣認為嗎? │
├───────┼──────────────────┤
│Joe Galletley │What position do u want to try? 69 │
│ │甚麼體位你想要嘗試?69 │
│ │ │
│ │ │
├───────┼──────────────────┤
│甲○○ │Need to cool down now !69 will be │
│ │too hot!!! │
│ │現在需要冷靜一下!69的姿勢太火熱了!│
├───────┼──────────────────┤
│Joe Galletley │U try before? │
│ │你以前試過嗎? │
├───────┼──────────────────┤
│甲○○ │I watch before!!Haha │
│ │我以前看過! 哈! │
├───────┼──────────────────┤
│Joe Galletley │i want to try with u . . .and watch │
│ │at the same time .Would u like that?│
│ │我想要跟你嘗試而且跟你一邊做一邊,你│
│ │想要嗎? │
├───────┼──────────────────┤
│甲○○ │Oh don’t know!Hope I can!But our │
│ │normal position aleardy very hot!!│
│ │!U think so? │
│ │歐,我不知道,希望我可以,但是我正常│
│ │的體位已經非常火熱了,你也這樣認為嗎│
│ │? │
├───────┼──────────────────┤
│Joe Galletley │Yes but always good to try new │
│ │things together.Would u like to try │
│ │new things with me? │
│ │當然,但一起試新的東西總是好的,你願│
│ │意跟我嘗試新的東西嗎? │
├───────┼──────────────────┤
│甲○○ │Yes I want!But just don’t be too │
│ │far from my boundary!Ok?:) │
│ │當然我想,但不要太超過我的尺度好嗎?│
├───────┼──────────────────┤
│Joe Galletley │u do not tell me your boundary? │
│ │你不告訴我你的尺度嗎? │
├───────┼──────────────────┤
│甲 ○○ │Can try 69! But if find it feel │
│ │uncomfortable ,then we stop !Ok? │
│ │可以嘗試69!但如果覺得不舒服,我們就│
│ │停,好嘛? │
└───────┴──────────────────┘
附表二:
┌───────┬──────────────────┐
│發信者 │信件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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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Galletley │Where did u want to touch me? │
│ │你想摸我哪裡? │
├───────┼──────────────────┤
│甲○○ │Kiss ur mouth and hug ur body │
│ │親你的嘴以及抱你 │
├───────┼──────────────────┤
│Joe Galletley │U want hot kiss? │
│ │你想要熱吻嗎? │
├───────┼──────────────────┤
│甲○○ │Yes you have make me waiting for so │
│ │long time!:) │
│ │當然 你讓我等了這麼久 │
├───────┼──────────────────┤
│Joe Galletley │I will make it up to u and more │
│ │我會補償你 而且更多 │
├───────┼──────────────────┤
│甲○○ │I am so hungry for u now!!What can│
│ │I do?? │
│ │我現在非常飢渴想要你 我該怎麼辦? │
├───────┼──────────────────┤
│Joe Galletley │I do not know.What do u do when u │
│ │feel this before? │
│ │我不知道 你以前想要的時候會怎麼做 │
├───────┼──────────────────┤
│甲○○ │I will not do any thing until I cool│
│ │down again! │
│ │我不會做任何事情 直到我再次冷靜下來I│
│ │I think I feel hot because of u ! │
│ │I was fine before u!Haha │
│ │我想我是因為你而覺得興奮 我覺得在你│
│ │面前興奮很自然 哈哈 │
├───────┼──────────────────┤
│Joe Galletley │Never feel like this with old │
│ │boyfriend? │
│ │從來沒有感覺這樣跟你的前男友? │
├───────┼──────────────────┤
│甲○○ │Don’t understand !Can u use other │
│ │sentence to describe pls . │
│ │不懂,你能換別的說法講這件事嗎 拜託│
├───────┼──────────────────┤
│Joe Galletley │Do u ever feel hungry for any other │
│ │men before? │
│ │你之前有因為別的男人感覺飢渴嗎? │
├───────┼──────────────────┤
│甲○○ │Yes of course ,I just always keep │
│ │myself cool down when am single. │
│ │ │
│ │That’s why I don ’t want to talk │
│ │about sex when u can ’t be with me │
│ │:) │
│ │當然,我只是當我自己獨處時,我總是讓│
│ │自己保持冷靜 │
│ │這就是當你不在我身邊的時候 我不想要 │
│ │談論性愛 │
├───────┼──────────────────┤
│Joe Galletley │U do not like to masturbate? │
│ │你不喜歡自慰嗎? │
├───────┼──────────────────┤
│甲○○ │I prefer to wait for you!:( │
│ │我比較想等你 │
├───────┼──────────────────┤
│Joe Galletley │Have u masturbate before? │
│ │你以前自慰過嗎? │
├───────┼──────────────────┤
│甲○○ │Goodnight!Nice dream!!:) │
│ │晚安! 有個好夢! │
├───────┼──────────────────┤
│Joe Galletley │Please answer! i like to know │
└───────┴──────────────────┘
附表三:
┌───────┬──────────────────┐
│發信者 │信件內容 │
├───────┼──────────────────┤
│2012年3月30日 │How are you! │
│被告甲○○寄給│你好嗎 │
│Frankie Lee │Ok will let you know when I confirm │
│ │my ticket,:) │
│ │好的 等我確認我的機票行程,我會讓你│
│ │知道 │
│ │Send you a picture ,pls tell me if │
│ │you think I look tired . I did not │
│ │do any make up on my eyes,so enjoy │
│ │my eyes without make up ,but just │
│ │feel my face looked different, :p │
│ │寄給你一張照片 請告訴我 如果你覺得│
│ │我照片看起很累 我眼睛沒有化妝 所以│
│ │享受我沒有化妝的眼睛 但就感受一下我│
│ │看起來不一樣的臉 │
│ │Pls send me your photo when u r free│
│ │! │
│ │你有空的時候 寄給我你的照片 │
│ │Hope you have a great day ,my dear!│
│ │!!:) │
│ │希望你有美好的一天 我的親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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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 月30日│Tata︷︷︷will take back your phone │
│Frankie Lee寄 │soon?Then whatsapp with me,um.. │
│給被告甲○○ │很快拿回你的手機嗎?然後跟我whats │
│ │app? │
│ │I like girl with clear/fresh/NO need│
│ │make up also okie la │
│ │我喜歡清新自然的女孩子,不用化妝也OK│
│ │啦 │
│ │my face never make up │
│ │我的臉從不化妝 │
│ │hahaha │
│ │哈哈哈 │
│ │lot of thing wanna tell u ar │
│ │很多事情想要告訴你 │
│ │u look great ar │
│ │你看起來很棒 │
│ │a bit 幽怨 look │
│ │有一點幽怨的感覺 │
│ │but sure pretty wor .Hahaha less │
│ │make up pls │
│ │但絕對很漂亮 哈哈 請少一點化妝 │
│ │don’t a lot │
│ │不要很多化妝 │
│ │I scare hahhaha │
│ │我害怕 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