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99年度,225號
KSDM,99,附民,225,2011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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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原   告 光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惠欽
訴訟代理人 郭清寶律師
      鍾靚凌律師
被   告 宇晶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添丁
被   告 陳家賢
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99年度自字第9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
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曾逸誠
                   法 官 洪榮家
                   法 官 林柏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洪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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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光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晶電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