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0年度,1256號
TPDV,100,司促,1256,20110119,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25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國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仁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柏泓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鄧仁誠

1/1頁


參考資料
國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柏泓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