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0年度,510號
TNDV,90,重訴,510,200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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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五一○號
  原   告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法定代理人 郭許素勤
  被   告 乙○○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十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翁金緞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十五   日~B法院書記官 許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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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東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