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99年度,1082號
TYDM,99,審易,1082,2011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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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審易字第1082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姜禮煜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2613
8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
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
庭裁定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姜禮煜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事 實
一、姜禮煜自民國92年2 月1 日起,受僱於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址設於臺北市○○區○○路139 號10樓,下稱「國 產實業公司」)中壢廠擔任品管人員,並自93年12月起升任 為業調股長,負責預拌混凝土銷售及收取貨款等業務,為從 事業務之人。詎竟分別為下列犯行:
姜禮煜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及明知為不實 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文書之犯意,利用其業務上向 客戶收取貨款之機會,接續於附表一「收款日期」欄所示之 時間,向附表一「客戶名稱」欄所示之客戶,收取如附表一 「貨款金額」所示之現金或支票後,若客戶交付為現金,姜 禮煜則以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逕予以侵占入己,挪為己用 ;若客戶交付為支票,姜禮煜則以將所收取之支票票款虛以 以多報少、單筆化為多筆,不實填載於其業務上所做成之業 務員收款明細表,用以沖銷其所侵占現金之應收帳款,而將 票款挪為己用,予以侵占入己,足以生損害於國產實業公司 ,姜禮煜以上開方式,接續侵占貨款合計新臺幣(下同)2, 123,253 元。
姜禮煜另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接續於附表二「銷貨日期」 欄所示之時間,偽以附表二「客戶名稱」欄所示客戶之名義 ,以附表二「訂單號碼」欄所示之訂單,向國產實業公司訂 購如附表二「詐得貨物」欄所示規格之混凝土,國產實業公 司之調度出貨承辦人因而陷於錯誤,誤認係附表二「客戶名 稱」欄所示之客戶訂貨,而接續依訂單將混凝土,運送至姜 禮煜所指示之地點,姜禮煜以此方式,接續詐得價值合計1, 775,550 元之混擬土。嗣於97年9 月國產實業公司中壢廠查 核應收帳款時,發覺多筆貨款異常,進而查悉上情。二、案經國產實業公司訴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 起訴。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姜禮煜所犯均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3 年 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前揭被訴事 實均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 當事人意見後,本院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
二、前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中坦承不諱,並經證人 即國產實業公司告訴代理人林梅芬、證人即國產實業業務部 課長邱鎮章、證人即合興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劉怡 如、證人即盛盈營造有限公司會計謝秋芳及證人國產實業公 司司機梁興錦分別於檢察事務官詢問及本院審理中陳述無訛 ,且有附表一、二證據欄所示之證據、國產實業公司提出之 姜禮煜侵占貨款明細表、姜禮煜冒用客戶名義出貨明細表、 國產實業公司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協調會文件等在 卷可稽,足徵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 以認定。
三、論罪科刑:
㈠按侵占罪係即成犯,故侵占行為一經完畢,罪即成立,縱於 事後將侵占之款全數吐出,或已自認賠償,亦不能解除犯罪 之責任(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2902號判例意旨參照)。被告 為國產實業公司之業調股長,負責預拌混凝土銷售及收取貨 款等業務,為從事業務之人。其將現金貨款侵占入己,挪為 己用後,雖以票款加以沖銷應收帳款,惟揆諸前開說明,亦 無礙於其業務侵占罪名之成立;又其為沖銷現金應收帳款, 另虛將票款以多報少、單筆化為多筆登載於業務員收款明細 表後,用以沖銷現金之應收帳款,亦係將票款挪為己用,故 就支票貨款部分亦成立業務侵占罪。
㈡被告就犯罪㈠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罪 及同法第215 條之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就犯罪事實㈡所 為,係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公訴意旨就被 告姜禮煜將不實之事項登載於其業務上所做成之業務員收款 明細表之事實,已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載明而合法起訴,雖 起訴書雖漏未引用刑法第215 條之條文,尚不影響起訴之效 力,附予敘明。按行為人實施犯罪之時地,在自然意義上雖 非完全一致,但仍有部分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 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如予數罪併 罰,反有過度處罰之疑,與人民法律感情亦未契合,故於刑 法廢除牽連犯及連續犯後,應依個案情狀,考量一般社會通 念及刑罰公平原則,適度擴張一行為概念,論以接續犯或一



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方屬適當(最高法院97年度 臺上字第1880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將上開其業務上所 陸續代收持有之現金及支票貨款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予以挪 用,乃基於單一業務侵占之犯意,予以挪用侵占入己,係其 一業務侵占行為接續之數個動作,祇論以一業務侵占罪;又 被告基於單一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 文書之犯意,陸續將票款虛以以多報少、單筆化為多筆,不 實登載於其業務上製作之業務員收款明細表上,係其一業務 上文書登載不實行為接續之數個舉動,應論以一業務上文書 登載不實罪;又被告
本件所為多次詐欺取財行為,侵害法益相同,犯罪目的單一 ,依一般社會通念,如予數罪併罰,容有過度處罰之疑,將 之評價為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較符刑罰公平原則,故應認 被告係基於單一犯意為之,性質上屬接續犯,應論以一詐欺 取財罪。被告以一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行為,侵占業務上所 持有之物,係一行為而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 第55條規定,從一重依業務侵占罪處斷。犯罪事實㈠、㈡間 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與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侵占及詐 欺取財之金額甚鉅,所生危害程度不輕,犯後雖坦承犯行, 堪認有悔意,惟兼衡以尚未賠償國產實業公司損失等一切情 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 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15 條、第336 條第2 項、第339 條第1 項、第55條、第51條第5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呂如琦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4 日
刑事庭 法 官 顏世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吳忻蒨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 條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



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 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業務侵占部分)
┌──┬──────┬───────┬──────┬───────────────┐
│編號│ 客戶名稱 │ 收款日期 │貨款金額,新│ 證 據 欄 │
│ │ │ │臺幣(元) │ │
├──┼──────┼───────┼──────┼───────────────┤
│1 │正恆企業社 │97年6月間某日 │48,968元 │①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林口│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 │ │ ├───────────────┤
│ │ │ │ │②商業登記公示資料 │
│ │ ├───────┼──────┼───────────────┤
│ │ │97年6月間某日 │11,400元 │③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2 │良堯企業有限│97年9月2日 │50,700元 │①證明書 │
│ │ ├───────┼──────┤ │
│ │ │97年9月2日 │18,113元 │ │
├──┼──────┼───────┼──────┼───────────────┤
│3 │勝信企業社 │97年7、8月間某│465,621元 │①證明書 │
│ │ │日 │(440,000 ├───────────────┤
│ │ │ │ +25,621) │②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4 │承泰翊營造有│97年8月21日 │114,581元 │①證明書 │
│ │限公司 │ │ ├───────────────┤




│ │ │ │ │②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5 │施孋娟 │97年7月23日 │97,020元 │①證明書 │
├──┼──────┼───────┼──────┼───────────────┤
│6 │新益勝營造有│97年9月2日 │28,875元 │①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
│ │限公司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 │ │ ├───────────────┤
│ │ │ │ │②付款簽收簿 │
│ │ │ │ ├───────────────┤
│ │ │ │ │③證明書 │
│ │ │ │ ├───────────────┤
│ │ │ │ │④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 │ │ │ │ 員收款明細表 │
├──┼──────┼───────┼──────┼───────────────┤
│7 │冠雄營造有限│97年10月12日 │146,575元 │①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收據│
│ │公司 │ │ ├───────────────┤
│ │ │ │ │②證明書 │
│ │ │ │ ├───────────────┤
│ │ │ │ │③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8 │盛盈營造有限│97年4月10日 │941,400元 │①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
│ │公司 │ │ ├───────────────┤
│ │ │ │ │②證明書 │
│ │ │ │ ├───────────────┤
│ │ │ │ │③現金支出傳票 │
│ │ │ │ ├───────────────┤
│ │ │ │ │④聯邦商業銀行桃園分行支票1 紙│
│ │ │ │ ├───────────────┤
│ │ │ │ │⑤國產公司出貨記錄 │
│ │ │ │ ├───────────────┤
│ │ │ │ │⑥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請款│
│ │ │ │ │ 明細單 │
│ │ │ │ ├───────────────┤
│ │ │ │ │⑦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 │ │ │ │ 員收款明細表 │
├──┼──────┼───────┼──────┼───────────────┤
│9 │詮曜營造事業│97年4月2日 │200,000元 │①證明書 │
│ │有限公司 │ │ ├───────────────┤




│ │ │ │ │②彰化商業銀行北中壢分行支票 │
├──┴──────┴───────┴──────┴───────────────┤
│ 總計:2,123,253元 │
└────────────────────────────────────────┘
附表二:(詐欺取財部分)
┌─┬────┬──────┬───┬───────────┬─────┬────────┐
│編│客戶名稱│銷貨日期 │訂單號│ 詐 得 貨 物 │貨物價值 │ 證據欄 │
│號│ │ │碼 ├─────┬─────┤新臺幣(元│ │
│ │ │ │ │產品規格 │數量單位(│) │ │
│ │ │ │ │ │立方米) │ │ │
├─┼────┼──────┼───┼─────┼─────┼─────┼────────┤
│1 │正恆企業│97年6月5日 │70030 │000-00-00 │8 │ 17,6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社 ├──────┼───┼─────┼─────┼─────┤ 份有限公司中壢│
│ │ │97年6月9日 │70030 │000-00-00 │3 │ 6,360元│ 廠請款明細單 │
│ │ ├──────┼───┼─────┼─────┼─────┤②商業登記公示資│
│ │ │97年6月21日 │70030 │000-00-00 │1 │ 2,600元│ 料查詢 │
│ │ ├──────┼───┼─────┼─────┼─────┤ │
│ │ │97年7月12日 │70030 │000-00-00 │3 │ 7,050元│ │
│ │ ├──────┼───┼─────┼─────┼─────┤ │
│ │ │97年7月31日 │70030 │000-00-00 │17 │ 39,950元│ │
│ │ ├──────┴───┴─────┴─────┴─────┴────────┤
│ │ │ 小計: 73,560元│
├─┼────┼──────┬───┬─────┬─────┬─────┬────────┤
│2 │合興預拌│97年5月11日 │60275 │000-00-00 │84 │ 159,6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混凝土股├──────┼───┼─────┼─────┼─────┤ 份有限公司中壢│
│ │份有限公│97年6月19日 │60275 │000-00-00 │10.5 │ 19,950元│ 廠請款明細單 │
│ │司 ├──────┼───┼─────┼─────┼─────┤②公司及分公司基│
│ │ │97年6月29日 │60275 │000-00-00 │10 │ 19,000元│ 本資料查詢 │
│ │ ├──────┼───┼─────┼─────┼─────┤③國產實業建設股│
│ │ │97年7月5日 │60275 │000-00-00 │5 │ 9,100元│ 份有限公司預拌│
│ │ ├──────┼───┼─────┼─────┼─────┤ 混擬土送貨簽收│
│ │ │97年7月9日 │60275 │000-00-00 │9.5 │ 18,050元│ 單 │
│ │ ├──────┼───┼─────┼─────┼─────┤④國產實業建設股│
│ │ │97年7月22日 │60275 │000-00-00 │17 │ 32,300元│ 份有限公司攪拌│
│ │ ├──────┼───┼─────┼─────┼─────┤ 車運輸日報表 │
│ │ │97年7月27日 │60275 │000-00-00 │10 │ 17,400元│ │
│ │ ├──────┼───┼─────┼─────┼─────┤ │
│ │ │97年8月4日 │60275 │000-00-00 │18 │ 34,200元│ │
│ │ ├──────┼───┼─────┼─────┼─────┤ │
│ │ │97年8月16日 │60275 │000-00-00 │20 │ 38,000元│ │




│ │ ├──────┴───┴─────┴─────┴─────┴────────┤
│ │ │ 小計: 347,600元│
├─┼────┼──────┬───┬─────┬─────┬─────┬────────┤
│3 │盛盈營造│97年3月14日 │60298 │000-00-00 │2 │ 4,0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蘆二│
│ │ │97年4月28日 │60314 │000-00-00 │32 │ 64,000元│ 分廠、桃園分廠│
│ │ ├──────┼───┼─────┼─────┼─────┤ 請款明細單 │
│ │ │97年4月29日 │60132 │000-00-00 │7 │ 13,160元│②公司及分公司基│
│ │ ├──────┼───┼─────┼─────┼─────┤ 本資料查詢 │
│ │ │97年6月5日 │60132 │000-00-00 │16 │ 28,640元│③國產實業建設股│
│ │ ├──────┼───┼─────┼─────┼─────┤ 份有限公司預拌│
│ │ │97年6月17日 │60132 │000-00-00 │11 │ 20,680元│ 混擬土送貨簽收│
│ │ ├──────┼───┼─────┼─────┼─────┤ 單、買賣契約書│
│ │ │97年6月28日 │60132 │000-00-00 │10 │ 18,800元│ │
│ │ ├──────┼───┼─────┼─────┼─────┤ │
│ │ │97年7月13日 │60132 │000-00-00 │20 │ 37,600元│ │
│ │ ├──────┼───┼─────┼─────┼─────┤ │
│ │ │97年7月30日 │60314 │000-00-00 │7 │ 14,000元│ │
│ │ ├──────┼───┼─────┼─────┼─────┤ │
│ │ │97年8月15日 │60314 │000-00-00 │20 │ 40,000元│ │
│ │ ├──────┼───┼─────┼─────┼─────┤ │
│ │ │97年8月20日 │60314 │000-00-00 │5 │ 9,500元│ │
│ │ ├──────┼───┼─────┼─────┼─────┤ │
│ │ │97年8月27日 │60314 │000-00-00 │2 │ 4,000元│ │
│ │ ├──────┼───┼─────┼─────┼─────┤ │
│ │ │97年9月3日 │60314 │000-00-00 │2.5 │ 5,000元│ │
│ │ ├──────┼───┼─────┼─────┼─────┤ │
│ │ │97年9月10日 │60314 │000-00-00 │6 │ 10,800元│ │
│ │ ├──────┴───┴─────┴─────┴─────┴────────┤
│ │ │ 小計:270,180元│
├─┼────┼──────┬───┬─────┬─────┬─────┬────────┤
│4 │倫欣有限│97年7月11日 │70089 │000-00-00 │3 │ 6,3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公司 ├──────┼───┼─────┼─────┼─────┤ 份有限公司預拌│
│ │ │97年7月15日 │70089 │000-00-00 │24 │ 50,400元│ 混擬土送貨簽收│
│ │ ├──────┼───┼─────┼─────┼─────┤ 單 │
│ │ │97年7月23日 │70089 │000-00-00 │5 │ 10,500元│②國產實業建設股│
│ │ ├──────┼───┼─────┼─────┼─────┤ 份有限公司中壢│
│ │ │97年7月25日 │70089 │000-00-00 │1.5 │ 3,150元│ 廠請款明細單 │
│ │ ├──────┴───┴─────┴─────┴─────┴────────┤
│ │ │ 小計:70,350元│




├─┼────┼──────┬───┬─────┬─────┬─────┬────────┤
│5 │新豪營造│97年6月7日 │70066 │000-00-00 │36 │ 75,6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中壢│
│ │公司 │97年6月20日 │70066 │000-00-00 │81 │ 170,100元│ 廠、桃園分廠請│
│ │ ├──────┼───┼─────┼─────┼─────┤ 款明細單 │
│ │ │97年7月7日 │70066 │000-00-00 │81 │ 170,100元│ │
│ │ ├──────┼───┼─────┼─────┼─────┤ │
│ │ │97年7月20日 │70066 │000-00-00 │81 │ 170,100元│ │
│ │ ├──────┼───┼─────┼─────┼─────┤ │
│ │ │97年8月17日 │70066 │000-00-00 │85 │ 178,500元│ │
│ │ ├──────┼───┼─────┼─────┼─────┤ │
│ │ │97年8月31日 │70066 │000-00-00 │28 │ 58,800元│ │
│ │ ├──────┼───┼─────┼─────┼─────┤ │
│ │ │97年9月7日 │70066 │000-00-00 │4 │ 7,840元│ │
│ │ ├──────┼───┼─────┼─────┼─────┤ │
│ │ │97年9月18日 │70066 │000-00-00 │20 │ 43,200元│ │
│ │ ├──────┼───┼─────┼─────┼─────┤ │
│ │ │97年9月19日 │70066 │000-00-00 │42 │ 90,720元│ │
│ │ ├──────┼───┼─────┼─────┼─────┤ │
│ │ │97年9月21日 │70066 │000-00-00 │20 │ 42,000元│ │
│ │ ├──────┴───┴─────┴─────┴─────┴────────┤
│ │ │ 小計:1,006,960元│
├─┼────┼──────┬───┬─────┬─────┬─────┬────────┤
│5 │良堯企業│97年9月26日 │60274 │000-00-00 │3 │ 6,900元│①國產實業建設股│
│ │有限公司│ │ │ │ │ │ 份有限公司中壢│
│ │ │ │ │ │ │ │ 廠請款明細單 │
│ │ │ │ │ │ │ │②證明書 │
│ │ ├──────┴───┴─────┴─────┴─────┴────────┤
│ │ │ 小計:6,900元│
├─┴────┴─────────────────────────────────────┤
│ 總計:1,775,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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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合興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盛盈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