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0年度,12號
KSDV,100,重訴,12,201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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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重訴字第12號
原   告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淮舟
訴訟代理人 何美香
      雷仁德
被   告 陳文昌
      王玉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0 年2 月9 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陳文昌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佰柒拾壹萬玖仟捌佰肆拾壹元,及自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點一三計算之利息,暨逾期在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如對被告陳文昌之財產強制執行無效果時,由被告王玉華給付之。訴訟費用新臺幣陸萬柒仟伍佰貳拾捌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陳文昌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 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陳文昌於民國91年12月23日邀被告王玉華為 保證人,向原告借款新台幣(下同)990 萬元,約定自91年 12月23日起,分20年,每月1 期共240 期,於每月23日按月 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應自約定攤還日起, 按原告當時公告定儲利率加年息1.1%(被告違約時,年息為 2.13% )計付利息,並自該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 個月 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 %;逾期超過6 個月部分,按上開利 率20% 計算違約金。其中一期未還,視為全部到期。詎陳文 昌自98年9 月8 日起即未依約繳納貸款,其所負債務自斯時 起即視同全部到期,尚有如訴之聲明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 約金未獲清償,而王玉華陳文昌之保證人,其於陳文昌之 財產強制執行無效果時,亦應就前開到期債務負全部清償之 責。為此,爰依消費借貸及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等情。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二、陳文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 述;王玉華則到庭陳稱:伊對於原告主張陳文昌向其借款, 及利息、違約金之約定,均無意見等語。
三、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 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 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



、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 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 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 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 條第1 項、第478 條前段、第233 條第1 項及第250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稱保證者, 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 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 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 ,民法第739 條及第740 條亦有明定。再依民法第745 條規 定,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 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合先敘明。
四、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借據、利率查詢表及放款 戶資料一覽表為憑(見本院卷第8 至18頁、第6 至8 頁、第 19頁),本院依上開借款資料所載普通保證、借款金額、清 償期限、利息及違約金之約定等情事為審核結果,確與原告 所述之事實相符。又王玉華對原告主張陳文昌向其借款、尚 欠之餘額、利息及違約金之約定等事實均不爭執(見本院卷 第49頁);而陳文昌就原告主張之事實,於相當時期受合法 通知後,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準備書狀就上開情 事為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第1 項之規定, 亦已視同自認,是以,原告主張之事實,應可認為真實。從 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陳文昌給付如 主文第1 項所示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如對陳文昌之財產強 制執行而無效果時,由王玉華給付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又陳文昌於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具狀請求與本院100 年 度重訴字第12號事件,合併審理云云。惟本案既已辯論終結 ,自無從再與他案合併辯論之餘地,其請求合併辯論,尚非 有據,附此敘明。
五、本件係原告全部勝訴,其繳納之第一審訴訟費用即裁判費67 ,528元,應由被告負擔。
六、據上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 第1 項前段、第78條、第85條第1 項、第87條第1 項,判決 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育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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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