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聲字,91年度,113號
TCDV,91,聲,113,20020115,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一一三號
  聲 請 人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法定代理人 陳國雄
右聲請人請求公示送達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三冠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睿育之戶籍謄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十五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
~B法   官 王邁揚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十五   日
~B法院書記官

1/1頁


參考資料
三冠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