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00年度,196號
TCDV,100,司聲,196,201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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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聲字第196號
聲 請 人 陳榮東會計師(即五郎興業有限公司清算人)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五郎興業有限公司展期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一00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展期至民國一00年七月二十五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 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分別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五郎興業有限公司清算人,嗣聲請延展 清算而應於民國100年1月25日清算完結,惟因清算公司尚有 多筆土地尚未處分,致無法於延展清算期間內完成清算,為 此再次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本院調閱99年度司聲字第1370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核與 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100年7月25日止完結清 算。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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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陳榮東會計師(即五郎興業有限公司清算人)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陳榮東會計師(即五郎興業有限公司清算人)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五郎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