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還停車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0年度,56號
KSDV,100,訴,56,20110315,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56號
原   告 國勝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豐銓
訴訟代理人 李昌明律師
被   告 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東錦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律師
      周元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還停車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六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書慧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史華齡

1/1頁


參考資料
國勝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