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14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鄭龍安
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
之刑(99年度執助水字第1123號、100 年度執水字第1 、398 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鄭龍安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壹月。 理 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 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 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 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 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 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 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 逾越,最高法院80年臺非字第473 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是 以數罪併罰,有2 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 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 制之拘束。
二、查本件受刑人鄭龍安因犯竊盜等罪,經本院及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而其中如附 表編號1 至編號9 、編號10至編號11及編號12至編號13所示 之罪,前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以99年度聲字第27 38號裁定、99年度訴字第686 號及100 年度訴字第12號判決 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 年、1 年及6 月確定在案,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上開案件裁判書各1 份附卷可 稽,是本院定應執行刑,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 款所定 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如附表所示各罪加計之總和外 ,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所定之執行刑有 期徒刑4 年、1 年及6 月加計後之總和,即5 年6 月。茲檢 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為如主文所示。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5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子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陳俊偉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5 日
附表:
┌───────┬─────────────┬─────────────┬─────────────┐
│ 編 號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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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竊盜 │搶奪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9月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6月17日下午2時許 │99年6月17日下午5時30分許 │99年6月17日下午8時40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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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關及案├───┼─────────────┼─────────────┼─────────────┤
│號 │案 號│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
├───┼───┼─────────────┼─────────────┼─────────────┤
│最後事│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實審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日 │99年9月2日 │99年9月2日 │
├───┼───┼─────────────┼─────────────┼─────────────┤
│確定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6日 │99年9月26日 │99年9月26日 │
├───┴───┼─────────────┼─────────────┼─────────────┤
│ 備 註 │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
│ │ 1123號 │ 1123號 │ 1123號 │
│ │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 │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 │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6 月 │ 刑有期徒刑6 月 │ 刑有期徒刑6月 │
└───────┴─────────────┴─────────────┴─────────────┘
┌───────┬─────────────┬─────────────┬─────────────┐
│ 編 號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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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搶奪 │搶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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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9月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6月20日上午10時許 │99年6月20日上午10時52分許 │99年6月20日下午2時10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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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關及案├───┼─────────────┼─────────────┼─────────────┤
│號 │案 號│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
├───┼───┼─────────────┼─────────────┼─────────────┤
│最後事│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實審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日 │99年9月2日 │99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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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6日 │99年9月26日 │99年9月26日 │
├───┴───┼─────────────┼─────────────┼─────────────┤
│ 備 註 │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
│ │ 1123號 │ 1123號 │ 1123號 │
│ │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 │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 │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6 月 │ 刑有期徒刑6 月 │ 刑有期徒刑6 月 │
└───────┴─────────────┴─────────────┴─────────────┘
┌───────┬─────────────┬─────────────┬─────────────┐
│ 編 號 │7 │8 │9 │
├───────┼─────────────┼─────────────┼─────────────┤
│ 罪 名 │竊盜 │搶奪未遂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施用第一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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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7月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6月24日上午7時20分許 │99年6月24日下午8時20分許 │99年6 月4 日下午10、11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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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關及案├───┼─────────────┼─────────────┼─────────────┤
│號 │案 號│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偵字第3101號 │99年度毒偵字第22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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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事│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實審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1212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日 │99年9月2日 │99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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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466號 │99年度訴字第1212號 │
│ ├───┼─────────────┼─────────────┼─────────────┤
│ │日 期│99年9月26日 │99年9月26日 │99年10月18日 │
├───┴───┼─────────────┼─────────────┼─────────────┤
│ 備 註 │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1.雲林地檢99年度執助水字第│
│ │ 1123號 │ 1123號 │ 1123號 │
│ │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 │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 │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6月 │ 刑有期徒刑6月 │ 刑有期徒刑6月 │
└───────┴─────────────┴─────────────┴─────────────┘
┌───────┬─────────────┬─────────────┬─────────────┐
│ 編 號 │10 │11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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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搶奪 │傷害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施用第一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6月10日 │99年6月10日 │99年6月23日 │
├───┬───┼─────────────┼─────────────┼─────────────┤
│偵查機│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關及案├───┼─────────────┼─────────────┼─────────────┤
│號 │案 號│99年度偵字第4010號 │99年度偵字第4010號 │99年度毒偵字第1823號 │
├───┼───┼─────────────┼─────────────┼─────────────┤
│最後事│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實審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686號 │99年度訴字第686號 │100年度訴字第12號 │
│ ├───┼─────────────┼─────────────┼─────────────┤
│ │日 期│99年11月15日 │99年11月15日 │100年1月7日 │
├───┼───┼─────────────┼─────────────┼─────────────┤
│確定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99年度訴字第686號 │99年度訴字第686號 │100年度訴字第12號 │
│ ├───┼─────────────┼─────────────┼─────────────┤
│ │日 期│99年12月5日 │99年12月5日 │100年1月7日 │
├───┴───┼─────────────┼─────────────┼─────────────┤
│ 備 註 │1.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水字第│1.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水字第│1.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字第39│
│ │ 1 號 │ 1 號 │ 8 號 │
│ │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刑有期徒刑4 年 │
│ │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刑有期徒刑1 年 │
│ │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
│ │ 刑有期徒刑6月 │ 刑有期徒刑6月 │ 刑有期徒刑6月 │
└───────┴─────────────┴─────────────┴─────────────┘
┌───────┬─────────────┬─────────────┬─────────────┐
│ 編 號 │13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以下空白) │ │
│ │(施用第二級毒品)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 │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6月23日 │ │ │
├───┬───┼─────────────┼─────────────┼─────────────┤
│偵查機│機 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關及案├───┼─────────────┼─────────────┼─────────────┤
│號 │案 號│99年度毒偵字第1823號 │ │ │
├───┼───┼─────────────┼─────────────┼─────────────┤
│最後事│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
│實審 ├───┼─────────────┼─────────────┼─────────────┤
│ │案 號│100年度訴字第12號 │ │ │
│ ├───┼─────────────┼─────────────┼─────────────┤
│ │日 期│100年1月7日 │ │ │
├───┼───┼─────────────┼─────────────┼─────────────┤
│確定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
│判決 ├───┼─────────────┼─────────────┼─────────────┤
│ │案 號│100年度訴字第12號 │ │ │
│ ├───┼─────────────┼─────────────┼─────────────┤
│ │日 期│100年1月7日 │ │ │
├───┴───┼─────────────┼─────────────┼─────────────┤
│ 備 註 │1.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字第39│ │ │
│ │ 8 號 │ │ │
│ │2.編號1 至編號9 曾定應執行│ │ │
│ │ 刑有期徒刑4 年 │ │ │
│ │3.編號10至編號11曾定應執行│ │ │
│ │ 刑有期徒刑1 年 │ │ │
│ │4.編號12至編號13曾定應執行│ │ │
│ │ 刑有期徒刑6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