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9年度,2007號
TPBA,99,訴,2007,201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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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007號
原 告 吳國鵬
訴訟代理人 顧慕堯 律師
被 告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王秀玲(主任)
訴訟代理人 張伯偈
參 加 人 簡翠珍
陳富美
 張明圓
 王絹代
 劉榮濤
連柏豊
 胡馨玲
      鍾佩伶
 許王雪玉
藍秀珠
周漢章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許獻進 律師
複代理人  林正杰 律師
參 加 人 柯尾
訴訟代理人 曾郁榮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地上權登記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3 月3
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行準備程
序及言詞辯論,並定100 年3 月28日上午11時40分為準備程序期
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4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黃 本 仁
法 官 林 惠 瑜
法 官 林 妙 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4  日
           書記官 蔡 逸 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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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