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3183號原 告 王秀夫被 告 瑞聯天地A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江正中訴訟代理人 王世勳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0 年4 月20日下午4 時2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慧貞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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