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99年度,3183號
TCEV,99,中簡,3183,201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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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3183號
原   告 王秀夫
被   告 瑞聯天地A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江正中
訴訟代理人 王世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0 年4 月20日下午4 時2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慧貞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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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