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股權不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上字,99年度,32號
KSHV,99,上,32,2011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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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字第32號
上 訴 人 大眾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渝洲
訴訟代理人 蔡東賢律師
被 上訴 人 聯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大俊律師
被 上訴 人 袁志業
      方長意
      廖偉傑
      張成軍
      程麗玲
      陳佩杉
      張翼宇
      謝明秋
      洪于婷
前九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蔡建賢律師
被 上訴 人 李崑富
      王表中
      焦惠芳
      費泰康
      袁韻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不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0 年5 月20日
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蔡明宛
                法   官 曾錦昌
                法   官 魏式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9  日
                書 記 官 林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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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眾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