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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8年度,86號
MLDV,98,訴,86,20110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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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86號
聲請人 即
原   告 張秀鳳
訴訟代理人 陳淑芬律師
相對人 即
被   告 何經美
訴訟代理人 謝玉蘭
被   告 何景美
      何恭美
      劉堯雄
      何漢美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何堂美
被   告 何權美
訴訟代理人 黃玉蓮
被   告 何煜美
訴訟代理人 邱玉秋
被   告 何在良即何錦美之.
      謝何建蘭即何錦美.
      賴何梅英即何錦美.
      周何金蓮即何錦美.
      何在鈞即何錦美之.
訴訟代理人 林秀美
被   告 何俊仁即何錦美之.
      彭何月娥即何錦美.
      何在修即何增宗之.
      曾何玉雲即何增宗.
      邱何玉嬌即何增宗.
      陳何玉霞即何增宗.
      何玉香即何增宗之.
      陳美雲即何增宗之.
      何宜潔即何增宗之.
      何宗霖即何增宗之.
      何錦光即何增宗之.
上列一人之
訴訟代理人 何煥雄  住同上
被   告 周何建英(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7鄰八寮灣36號
      何徐違妹(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38-3號
      何盈盈(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嘉新里10鄰嘉明55-36
            號
      何在俊(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38-3號
      何秀紅(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同上
      何麗蓮(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新竹縣竹北市○○里○○鄰○○街2號2
            樓(公示送達)
      謝葉平妹(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頭屋鄉○○村○○鄰○○街36巷
            5號
      賴何貞妹(即何增宗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鄰玉泉42號
      戴羅錦蘭(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台北市○○區○○里○鄰○○路341號
            3樓
      羅梅蘭(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9鄰上彎8-1號
      羅榮春(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街128
            號10樓
      鴻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新川里4鄰大坑12-15號
           (公示送達)
      鑫蘭(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遷出國外(海外公示送達)
      鍾貞妹(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39號
      何麗媛(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11鄰鶴山140號
      何淑媛(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路22巷
            19弄28號3樓
      何純媛(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路255號
            16樓
      何中熒(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39號
      賴吳玉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街183
            號
      嚴仁福(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縣新豐鄉○○村○○鄰○○路○段2
            01巷18號3樓之2
      嚴一惠(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高雄市○○區○○里○○街65巷19號
            9 樓
      林吳玉春(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縣新埔鎮○○里○鄰○○○街42
            號
      吳松喜(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路39巷2
            8弄1號
      吳欽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路○段90
            巷3號
      吳欽煥(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街177
            號
      吳雲喜(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40號
      鄧伊珍(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8鄰二十份237-8
            號
      鄧瑞琴(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36鄰歐香新城71
            -1號
      鄧國鴻(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玉谷村8鄰玉谷135號
      靳鄧秀梅(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台北市○○區○○里○○鄰○○路○段2
            17巷38號7樓
      鄧炳梅(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縣竹東鎮○○里○ 鄰○○街183
            號-5二樓
      鄧炳樟(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玉谷村8鄰玉谷135號
      鄧永樟(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台中市○○區○○村○○鄰○○路○段1
            7巷12號之19
      鄭鄧秀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街10巷
            13-2號
      徐福祥(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石墻村15鄰石墻9號
      徐慶光(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4鄰新榮16號
      徐蘭英(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台中市○里區○○村○鄰○○街20號
      徐文光(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市○區○○里○○鄰○○街38巷5
            號
      徐營光(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縣竹東鎮○○里○○鄰○○街72號
      徐金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6鄰玉泉146號
      徐郁光(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石墻村15鄰石墻9號
      葉何桂春(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玉華里16鄰玉維路33巷26號
      孫何碧珠(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路168
            巷6號
      何永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41-1號
      潘秀昀(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花蓮縣新城鄉○○村○○鄰○○街57巷
            4號之1
      陳志豪(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宜蘭縣冬山鄉○○村○○鄰○○路125
            號
      潘淑琴(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花蓮縣新城鄉○○村○○鄰○○街57巷
            4號之1
      何在鈜(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8鄰鶴岡241號
上列一人之
訴訟代理人 陳美晨  住同上
被   告 徐劉僅妹(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仁安村14鄰仁安205號
      徐劉炳妹(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5鄰中平74號
上列一人之
訴訟代理人 徐祥和  住同上
被   告 饒劉丹馨(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竹市○區○○里○鄰○○路○段222
            號
      饒菊蓮(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路202
            巷3之1號5樓
      饒菊蘭(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高雄市○○區○○村○○鄰○○○路14
            巷16號
      葉雲貴(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新北市○○區○○里○鄰○○路454號
            2樓
      葉雲明(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新英里3鄰新英41號
      劉財興(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5鄰鶴岡201號
      賴劉月英(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8鄰曲洞64號
      劉文英(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23鄰大東家24號
      劉文媛(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通霄鎮烏眉里7鄰烏眉坑78號
            之2
      劉政仁(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5鄰五谷199號
      劉聖仁(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同上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吳麗賢(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同上
被   告 劉相興(即何金才之繼承人)
           住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5鄰鶴岡200號
追加被告  黃賴何玉妹
           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12鄰鳳形1 之19
            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對於民國100 年3 月
4 日本院所為判決聲請更正,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正本及原本附表一中關於「被告何在良、謝何建蘭、賴何梅英、周何金蓮、何在鈞、何在興、何俊仁、彭何月娥(即何錦美之繼承人)」記載,應更正為「被告何在良、謝何建蘭、賴何梅英、周何金蓮、何在鈞、何俊仁、彭何月娥(即何錦美之繼承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 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於民國100 年3 月4 日所為98年度訴字第86號之民事 判決附表一:應有部分及訴訟費用負擔之比例欄,關於「被 告何在良、謝何建蘭、賴何梅英、周何金蓮、何在鈞、何在 興、何俊仁、彭何月娥(即何錦美之繼承人)」之記載,其 中「何在興」部分係誤寫之顯然錯誤,爰依首開規定依聲請 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民事庭審判長法 官 宋國鎮
法 官 黃怡玲
法 官 游欣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書記官 張宏賓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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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