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9年度,1586號
TNDV,99,訴,1586,20110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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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586號
原   告 劉政憲
訴訟代理人 丁士哲律師
被   告 黃冠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許育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8 日
書記官 謝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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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