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9年度壢智簡字第20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斯尹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99年度偵字第17979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鄭斯尹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音樂著作光碟壹佰片、如附表三所示盜版視聽著作光碟貳佰零柒片,及販賣前開光碟片之所得款項新臺幣壹仟玖佰柒拾元、投錢筒貳個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鄭斯尹明知如附表一、三所示之音樂及視聽著作光碟重製物 內容,各係如附表所示之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 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且上開光碟重製物係由他人所擅自重製 ,為侵害各該著作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著作財產權之 盜版光碟,不得散布,竟基於散布盜版光碟重製物之犯意, 於民國99年6 月18日某時許,在桃園縣中壢市○○路153 巷 口前新明觀光夜市內,設攤公開陳列盜版音樂及視聽著作光 碟,並在攤位上設置塑膠裝錢筒充當投錢筒,供不特定客人 前來選購時,自行投錢於該筒內,而以此販賣方式散布侵害 著作權之著作重製物光碟。嗣於同日晚間9 時40分許,在上 址為警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音樂著作光碟 共計100 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視聽著作光碟共計207 片 、販賣前開光碟片之所得款項現金新台幣1,970 元及投錢筒 2 個。案經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金牌大風音樂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 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索尼音樂 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及得利影視 股份有限公司委由郭師瑋、施同慶訴由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 壢分局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
二、訊據被告鄭斯尹矢口否認有何上開犯行,辯稱:伊在新明夜 市內擺攤賣椰子水,打開錢筒係為了兌換百元鈔票,伊半年 前就得到盜版光碟攤商即綽號「小黑」、「金毛」、「小個 子」等人的同意可以自行換錢,伊當時因為一時打不開錢筒 ,所以把罐子拿到旁邊想要打開,把錢筒放進自己的肚兜錢 袋裡也只是順手放進去,不要在人擠的地方換,伊沒有擺攤 賣盜版光碟云云。惟查: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即員警郭懋樺於本院訊問時證述
綦詳,復經告訴人代理人施同慶及蔡岳峰於警詢中、告訴 人代理人吳明憲及郭師瑋於偵查中指訴明確、並有現場相 片2 張、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 查獲(扣)物品清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扣押物 品清單各1 份、被侵害錄音著作及權利相關證件清冊1 份 、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9 紙、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 保護基會鑑識報告書1 份、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 侵害視聽著作目錄明細表暨影片合約證、專屬授權合約書 1 份、本院囑託財團法人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及財團 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定之鑑定報告各1 份,及扣 案之盜版音樂著作光碟片共計100 片、盜版視聽著作光碟 片共計207 片、錢筒2 個及現金1,970 元在案可資佐證。(二)被告雖以前揭情詞置辯,然被告於當日晚間8 時至10時許 先至上開販賣仿冒光碟之攤子整理光碟片,復於同日晚間 9 時35分許將上開攤子之錢筒取走,又經現場便服員警郭 懋樺喝令制止時旋即逃離現場,此有99年6 月19日員警郭 懋樺職務報告1 紙在卷足憑,且證人即員警郭懋樺亦於本 院訊問時證稱:伊當時身著便服站在錢筒附近即被告後方 觀察將近半小時,期間皆無其他人來查看過錢筒,待制服 員警一到達並響起警笛後,被告即拿著錢筒放進其做生意 用的袋子裡逃跑,那時被告只有抱住錢筒沒有打開就要往 後跑,伊就拉住被告的衣服並喝令說伊是警察、不要動, 被告被抓後還向伊求情,到警局後還說可否找1 個年輕人 來頂替等語在卷無訛,足認被告確於前揭時地擺設攤子販 賣上開仿冒光碟等情,至為灼然。證人蔡偉國雖於本院訊 問時證稱:被告在伊麻油雞攤斜對面賣椰子水,伊有時候 看到盜版光碟攤有時未看到,盜版光碟攤應該在很後面等 語,但同時亦證稱:伊不知道被告有無販賣其他物品,伊 都很忙所以沒注意上開盜版光碟攤在何處、為何人所擺設 ,未曾聽過綽號「小黑」、「金毛」、「小個子」之人等 語在卷,而被告於本院訊問時既辯稱其在盜版光碟攤旁擺 攤賣椰子水,證人蔡偉國既證稱其所擺設之麻油雞攤位在 被告擺設之椰子水攤位斜對面,則自卷附現場照片所呈現 之盜版光碟攤位置及該夜市攤販間之間隔距離甚為密集情 形以觀,證人蔡偉國豈會對上開盜版光碟攤位設於何處等 情無所知悉,反一律以忙碌為由概稱均不知情,顯有違經 驗法則,是證人蔡偉國上開所述,顯係避重就輕之詞,不 足為被告有利之認定。而被告辯稱係為換零錢始取走錢筒 、把錢筒放進肚兜錢袋裡也只是順手放入云云,亦顯有悖 於常情,難以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已堪認定,
應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前段(聲請簡 易處刑書漏載前段)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 散布罪。其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意圖散布而 持有之低度行為,為散布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前段之罪,有獨立之罪刑,且係 同條第2 項之特別規定,無庸同時引同條第2 項條文,聲請 簡易處刑書同時引用該條第2 項條文,顯屬贅引。又被告以 一行為侵害如附表一、三所示公司所享有之著作財產權,而 侵害數法益,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 一重處斷(重製盜版視聽著作之片名、數量經本院勘驗後, 確認檢察官聲請書有部分誤載,詳本院勘驗筆錄,並更正為 如附表三所示)。爰審酌被告意圖散布而持有並販賣散布附 表一、三所示之重製光碟,數量非微,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 權之國際形象有相當之危害,併考量其犯罪之動機、目的、 手段、犯罪情節,及其素行、品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 暨其犯後猶否認犯行、未具悔意之犯後態度,然其並無前科 ,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參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於斟酌被告之年齡、學歷、職業 及家庭經濟狀況等節後,諭知如主文所示之易科罰金折算標 準,以資懲戒。扣案上開如附表一所示重製盜版音樂著作光 碟共計100 片、如附表三所示重製盜版視聽著作光碟共計20 7 片、販賣前開光碟片之所得款項現金1,970 元及投錢筒2 個,均係供本件犯罪所用或所得之物,且因其屬供犯著作權 法第91條之1 第3 項之罪之物,是依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規 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併予宣告沒收。
四、末查,聲請意旨雖認被告散布附表二所示盜版音樂著作光碟 (此部分重製盜版音樂著作之專輯名稱、數量經本院核對後 ,確認檢察官聲請書有部分誤載,並更正為如附表二所示) ,因而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前段罪嫌, 惟上開罪嫌,雖非告訴乃論之罪(同法第100 條但書規定參 照),然仍須以「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為其構成要件,惟 就上開音樂著作光碟之各該著作財產權人係何人、是否係非 法重製之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盜版品乙節,則檢察官並未 舉證證明;且經本院依職權函請查獲機關即桃園縣政府警察 局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陳報附表二所示盜版音樂著作光碟之 各該著作財產權人,惟該局亦未查悉附表二所示盜版音樂著 作光碟之各該著作財產權人;再本院囑託財團法人臺灣唱片 出版事業基金會鑑定結果,就附表二所示之盜版音樂著作光 碟亦無法提供各該光碟之著作財產權人,且無法鑑定是否係
非法重製之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盜版品等情,有桃園縣政 府警察局中壢分局100 年2 月24日中警分刑字第1007019486 號函暨職務報告1 份及財團法人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刑 事陳報狀1 紙在卷可查,是本件既無法證明就附表二所示之 音樂著作係他人所享有之著作財產權,自未符合上開罪名之 構成要件,本應為無罪之諭知,然此部分既與前揭有罪部分 ,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併此敘明。
五、另著作權法第37條第4 項規定「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 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 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 得行使權利」,是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 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以自己名義提起刑事告訴,而專屬 授權之授權人或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則不得提起告訴(最 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5731號、86年度台上字第3612號判決 及智慧財產權法院99年度刑智上訴字第22號判決意旨參照) 。是附表三編號第46號之視聽著作「奪天書」,雖經得利影 視股份有限公司於偵查中委由施同慶提出告訴,惟該公司嗣 於本院調查中陳報其並非該部視聽著作著作財產權之專屬授 權被授權人在卷無誤,是依前開說明,該部視聽著作仍屬未 據合法告訴者,附此敘明。
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 第450 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前段、第98條 ,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 處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 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9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秋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雅婷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
持有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 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 月以上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 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2 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著作權法第98條
犯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 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3 項及第91條之1 第3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附表一:(業據鑑定為盜版音樂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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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侵害著作權之專輯名│碟數量│著作權人 │
│ │稱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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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樹上唱歌 │4 │福茂唱片音樂股│
│ │(演唱者:郭靜) │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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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心電心 │13 │金牌大風音樂文│
│ │(演唱者:王心凌) │ │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業據告訴) │
├──┼─────────┼───┼───────┤
│3 │Playnfun │4 │滾石國際音樂股│
│ │(演唱者:卓文萱) │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
│4 │跳痛 │20 │台灣索尼娛樂音│
│ │(演唱者:戴愛玲) │ │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業據告訴) │
├──┼─────────┼───┼───────┤
│5 │煙火 │30 │華納國際音樂股│
│ │(演唱者:郭采潔) │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
│6 │守護者 │14 │環球國際唱片股│
│ │(演唱者:神木與瞳)│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
│7 │SHERO │5 │華研國際音樂股│
│ │(演唱者:S.H.E) │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
│8 │WONDER GIRLS中文版│7 │環球國際唱片股│
│ │ │ │份有限公司 │
│ │ │ │(業據告訴) │
├──┼─────────┼───┼───────┤
│9 │18-我不懂愛 │1 │豐華唱片股份有│
│ │(演唱者:鄧紫棋) │ │限公司 │
│ │ │ │(未據告訴) │
├──┼─────────┼───┼───────┤
│10 │壞人情歌-天黑黑 │1 │環球國際唱片股│
│ │(演唱者:方炯鑌) │ │份有限公司 │
│ │ │ │(未據告訴) │
├──┼─────────┼───┼───────┤
│11 │出道20年- 我想有個│1 │華納國際音樂股│
│ │家 │ │份有限公司 │
│ │(演唱者:潘美辰)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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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97片業據告訴,3片未據告訴,合計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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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未據鑑定為盜版音樂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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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侵害著作權之專輯名│碟數量│著作權人 │
│ │稱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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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鄉月 │1 │不詳 │
│ │(演唱者:秀蘭瑪雅)│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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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離別酒杯 │1 │不詳 │
│ │(演唱者:施文彬) │ │(未據告訴) │
├──┼─────────┼───┼───────┤
│3 │底片 │1 │不詳 │
│ │(演唱者:詹雅雯) │ │(未據告訴) │
├──┼─────────┼───┼───────┤
│4 │紅葉 │1 │不詳 │
│ │(演唱者:陳雷) │ │(未據告訴) │
├──┼─────────┼───┼───────┤
│5 │成人禮 │4 │不詳 │
│ │(演唱者:BY2)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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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首張創作全集 │2 │不詳 │
│ │(演唱者:徐佳瑩) │ │(未據告訴) │
├──┼─────────┼───┼───────┤
│7 │愛的抱抱 │2 │不詳 │
│ │(演唱者:郭書瑤)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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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問天 │1 │不詳 │
│ │(演唱者:翁立友)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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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幸福的抉擇 │3 │不詳 │
│ │(演唱者:梁靜茹)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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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靜茹情歌 │1 │不詳 │
│ │(演唱者:梁靜茹) │ │(未據告訴) │
├──┼─────────┼───┼───────┤
│11 │舞曲大閱兵 │2 │不詳 │
│ │(演唱者:芭比)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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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幸福一輩子 │2 │不詳 │
│ │(演唱者:韓晶) │ │(未據告訴) │
├──┼─────────┼───┼───────┤
│13 │Dancing Queen │2 │不詳 │
│ │(演唱者:溫嵐) │ │(未據告訴) │
├──┼─────────┼───┼───────┤
│14 │痴情歌 │2 │不詳 │
│ │(演唱者:孫淑媚)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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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愛旅行一公里 │2 │不詳 │
│ │(演唱者:許茹芸)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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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同名專輯 │2 │不詳 │
│ │(演唱者:周蕙)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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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CHIC MEEIA │2 │不詳 │
│ │(演唱者:符瓊音)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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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當時欲嫁 │11 │不詳 │
│ │(演唱者:江蕙)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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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不能講的秘密 │2 │不詳 │
│ │(演唱者:翁立友) │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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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情人保重 │1 │不詳 │
│ │(演唱者:詹雅雯) │ │(未據告訴) │
├──┼─────────┼───┼───────┤
│21 │用心 │1 │不詳 │
│ │(演唱者:龍千玉) │ │(未據告訴) │
├──┼─────────┼───┼───────┤
│22 │牽線 │1 │不詳 │
│ │(演唱者:曾心梅) │ │(未據告訴) │
├──┼─────────┼───┼───────┤
│23 │2010 │1 │不詳 │
│ │(演唱者:英文合輯)│ │(未據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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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共計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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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業據鑑定為盜版視聽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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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視聽著作名稱 │碟數量│著作權人 │專屬授權之被授│
│ │ │(片)│(公司) │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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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斯王子.時之刃 │6 │博偉 │均為得利影視股│
├──┼──────────┼───┼───────┤份有限公司;均│
│2 │歐吉桑卡好 │1 │博偉 │業據告訴 │
├──┼──────────┼───┼───────┤ │
│3 │鼠膽妙算 │1 │博偉 │ │
├──┼──────────┼───┼───────┤ │
│4 │愛情限時簽 │1 │博偉 │ │
├──┼──────────┼───┼───────┤ │
│5 │魔境夢遊 │2 │博偉 │ │
├──┼──────────┼───┼───────┤ │
│6 │獵殺代理人 │3 │博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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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冰天血地 │1 │華納 │ │
├──┼──────────┼───┼───────┤ │
│8 │謊言對決 │1 │華納 │ │
├──┼──────────┼───┼───────┤ │
│9 │攻其不備 │2 │華納 │ │
├──┼──────────┼───┼───────┤ │
│10 │超世紀封神榜 │2 │華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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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X戰警:金鋼狼 │1 │福斯 │ │
├──┼──────────┼───┼───────┤ │
│12 │波西傑克森:神火之賊│1 │福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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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澳大利亞 │1 │福斯 │ │
├──┼──────────┼───┼───────┤ │
│14 │博物館驚魂夜2 │1 │福斯 │ │
├──┼──────────┼───┼───────┤ │
│15 │惡棍特工 │1 │環球 │ │
├──┼──────────┼───┼───────┤ │
│16 │關鍵指令 │1 │環球 │ │
├──┼──────────┼───┼───────┤ │
│17 │狼嚎再起 │4 │環球 │ │
├──┼──────────┼───┼───────┤ │
│18 │羅賓漢 │6 │環球 │ │
├──┼──────────┼───┼───────┤ │
│19 │馴龍高手 │1 │派拉蒙 │ │
├──┼──────────┼───┼───────┤ │
│20 │變形金剛 │1 │派拉蒙 │ │
├──┼──────────┼───┼───────┤ │
│21 │變形金剛2:復仇之戰 │2 │派拉蒙 │ │
├──┼──────────┼───┼───────┤ │
│22 │鋼鐵人2 │2 │派拉蒙 │ │
├──┼──────────┼───┼───────┤ │
│23 │隔離島 │2 │派拉蒙 │ │
├──┼──────────┼───┼───────┤ │
│24 │史瑞克4:快樂4神仙 │2 │派拉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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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絕對陰謀 │1 │環球 │均為得利影視股│
├──┼──────────┼───┼───────┤份有限公司;均│
│26 │愛-找麻煩 │2 │環球 │未據告訴 │
├──┼──────────┼───┼───────┤ │
│27 │馬利與我 │1 │福斯 │ │
├──┼──────────┼───┼───────┤ │
│28 │胡士托風波 │1 │中藝 │ │
├──┼──────────┼───┼───────┤ │
│29 │神鬼傳奇3 │1 │環球 │ │
├──┼──────────┼───┼───────┤ │
│30 │醉後大丈夫 │1 │華納 │ │
├──┼──────────┼───┼───────┤ │
│31 │娘子漢大丈夫 │2 │中藝 │ │
├──┼──────────┼───┼───────┤ │
│32 │敗者為王 │3 │華納 │ │
├──┼──────────┼───┼───────┤ │
│33 │真愛旅程 │1 │派拉蒙 │ │
├──┼──────────┼───┼───────┤ │
│34 │天才神算 │1 │派拉蒙 │ │
├──┼──────────┼───┼───────┤ │
│35 │求愛女王 │2 │福斯 │ │
├──┼──────────┼───┼───────┤ │
│36 │爆料大師 │1 │華納 │ │
├──┼──────────┼───┼───────┤ │
│37 │移動世界 │1 │福斯 │ │
├──┼──────────┼───┼───────┤ │
│38 │忍者刺客 │1 │華納 │ │
├──┼──────────┼───┼───────┤ │
│39 │危機倒數 │1 │得利 │ │
├──┼──────────┼───┼───────┤ │
│40 │辣妹愛宅男 │2 │派拉蒙 │ │
├──┼──────────┼───┼───────┤ │
│41 │牙仙大帝 │1 │福斯 │ │
├──┼──────────┼───┼───────┤ │
│42 │型男飛行日誌 │4 │派拉蒙 │ │
├──┼──────────┼───┼───────┤ │
│43 │重案對決 │1 │中藝 │ │
├──┼──────────┼───┼───────┤ │
│44 │特種部隊 │1 │派拉蒙 │ │
├──┼──────────┼───┼───────┤ │
│45 │第九禁區 │1 │中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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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奪天書 │2 │新力 │不詳;均未據告│
├──┼──────────┼───┼───────┤訴(其中編號第│
│47 │天使與魔鬼 │1 │哥倫比亞 │46號視聽著作,│
├──┼──────────┼───┼───────┤得利股份有限公│
│48 │致命火鳳凰 │1 │不詳 │司非為專屬授權│
├──┼──────────┼───┼───────┤之被授權人,無│
│49 │錦衣衛 │3 │龍祥 │以自己名義提出│
├──┼──────────┼───┼───────┤告訴之權利,故│
│50 │蘇乞兒 │3 │山水 │於偵查中所為並│
├──┼──────────┼───┼───────┤非合法告訴) │
│51 │最後一封信 │2 │威望 │ │
├──┼──────────┼───┼───────┤ │
│52 │旺角監獄 │3 │Hong Kong │ │
├──┼──────────┼───┼───────┤ │
│53 │鄰家特務 │1 │威望 │ │
├──┼──────────┼───┼───────┤ │
│54 │十月圍城 │3 │甲上 │ │
├──┼──────────┼───┼───────┤ │
│55 │花田囍事 │3 │Mandarin Films│ │
│ │ │ │Distribution │ │
├──┼──────────┼───┼───────┤ │
│56 │不可饒恕 │2 │不詳 │ │
├──┼──────────┼───┼───────┤ │
│57 │孔子 │3 │甲上 │ │
├──┼──────────┼───┼───────┤ │
│58 │大兵小將 │2 │龍祥 │ │
├──┼──────────┼───┼───────┤ │
│59 │愛的代價 │2 │新力 │ │
├──┼──────────┼───┼───────┤ │
│60 │美麗密令 │3 │Hong Kong │ │
├──┼──────────┼───┼───────┤ │
│61 │火龍 │2 │Media Asia │ │
│ │ │ │Films │ │
├──┼──────────┼───┼───────┤ │
│62 │諜戰巴黎 │3 │威望 │ │
├──┼──────────┼───┼───────┤ │
│63 │珍愛人生 │3 │甲上 │ │
├──┼──────────┼───┼───────┤ │
│64 │謎樣的雙眼 │2 │傳影 │ │
├──┼──────────┼───┼───────┤ │
│65 │賞金獵人 │7 │哥倫比亞 │ │
├──┼──────────┼───┼───────┤ │
│66 │609猛鬼終結者 │2 │威視 │ │
├──┼──────────┼───┼───────┤ │
│67 │2012 │1 │哥倫比亞 │ │
├──┼──────────┼───┼───────┤ │
│68 │艋舺 │2 │華納 │ │
├──┼──────────┼───┼───────┤ │
│69 │驚爆萬惡城 │3 │威望 │ │
├──┼──────────┼───┼───────┤ │
│70 │屍心風 │3 │威望 │ │
├──┼──────────┼───┼───────┤ │
│71 │葉問2 │2 │山水 │ │
├──┼──────────┼───┼───────┤ │
│72 │未來戰警 │3 │學者 │ │
├──┼──────────┼───┼───────┤ │
│73 │暗黑天使 │2 │螢幕寶石 │ │
├──┼──────────┼───┼───────┤ │
│74 │備胎女王 │5 │新力 │ │
├──┼──────────┼───┼───────┤ │
│75 │雙面驚魂 │2 │威視電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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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特攻聯盟 │3 │威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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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亞瑟和宅的迷你王國2 │2 │不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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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血世紀 │4 │中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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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為愛朗讀 │1 │甲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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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天倫之旅 │1 │米拉麥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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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七生有幸 │1 │哥倫比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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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瘋狂的賽車 │1 │秀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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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快克殺手2 │1 │CatchPl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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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玩命快遞3 │1 │山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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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宅男卡卡 │5 │甲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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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越光寶盒 │3 │Beijing Bona │ │
│ │ │ │Cultural │ │
│ │ │ │Exchang C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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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男女生了沒 │1 │哥倫比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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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危險的男人 │1 │不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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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女生殺人宿舍 │1 │龍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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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百萬殺人實驗 │1 │威視電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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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暴力街區2 │3 │威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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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美味關係 │1 │哥倫比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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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移動城市 │1 │龍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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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絕對武裝 │2 │螢幕寶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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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嫁禍手段 │1 │堡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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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亡命快劫 │1 │哥倫比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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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瘋狂的心 │2 │福斯探照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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