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上重更(二)字第36號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 訴 人即 被 告 謝抗建選任辯護人 張世柱律師 劉志忠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張明輔原名張吉齡.選任辯護人 凃成樞律師 文聞律師 周金城律師被 告 姚凱林指定辯護人 義務辯護傅馨儀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重訴字第六七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憲裕 法 官 游紅桃 法 官 楊智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玉如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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