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妨害名譽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上附民字,100年度,13號
TPDM,100,簡上附民,13,2011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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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大建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宮本邦夫
原    告  盧雅莉
       方正雄
被   告  丁美珍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簡上字第75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等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
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紹紘
                   法 官 顧正德
                   法 官 藍家偉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許婉如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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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建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