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975號原 告 韓繼昇訴訟代理人 楊肅欣律師被 告 李臺冀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莊南田上列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國雄律師上列二人共同複代理人 陳威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婉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利冠蔚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