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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100年度,849號
TCEV,100,中小,849,20110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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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小字第849號
原   告 大時代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莊佳琳
訴訟代理人 何昱奇
被   告 林靖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0年6月17日上午9時35分在本庭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柯崑輝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8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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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