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9年度,691號
KSDV,99,訴,691,20110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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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691號
上 訴 人  呂世圳
即 被 告
暨反訴原告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鄭灃純因本院99年度訴字第691 號損害賠償事
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
幣下同)125 萬6,264.
第二審裁判費本訴部分為2 萬0.
元,合計3 萬3,261 元。.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
中  華  民  國  100.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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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