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1年度,505號
TPDV,91,除,505,20020220,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五○五號
  聲 請 人 順進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詹玲慧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三一四八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二十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謝明珠                      法   官 洪于智                      法   官 孫萍萍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二十  日                      法院書記官 袁以明~F0
~T48
┌──────────────────────────────────────────────────────┐
│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民生分│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壹萬零伍拾伍元 │0000000 │  │
│ │司 衣治凡先生  │行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順進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