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0695號
債 權 人 長江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洪堯順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英屬維京群島商賀亞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HERBCOPOEIA PHARMACEUTICAL INC.)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英屬維京群島商賀亞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HER
BCOPOEIA PHARMACEUTICAL INC.)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
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債權人長江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
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
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湯家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 日
書記官 李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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