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補償費分配比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0年度,73號
SCDV,100,訴,73,20110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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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73號
原   告 林雪娥
      林素卿
      林滿月
      林清琴
      朱玉燦
      朱欣昭
      朱瑩琦
      朱瑩淨
      朱立鈴
      朱瑩悅
前列十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劉邦川律師
複代理人  張明維律師
被   告 林錦崇
      林竹雄
訴訟代理人 葉大殷律師
      陳文靜律師
被   告 吳蘊玉
      林正峰
      林正淳
      林正煇
兼前列四人
共同訴訟代 林正澤
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補償費分配比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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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