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1232號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宋耀誠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張誌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桐嘉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