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60號原 告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本源訴訟代理人 潘聖元 黃杉睿被 告 陽明醫院法定代理人 謝景祥訴訟代理人 汪玉蓮律師被 告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法定代理人 黃世傑訴訟代理人 曾錦源律師訴訟代理人 蕭雅方被 告 郭順榤被 告 許鈞筑被 告 葉俊麟被 告 李壬郎被 告 王秀美被 告 龔仕杰被 告 李辰梧被 告 林鈺傑被 告 黃慈鳳被 告 黃柏憲被 告 陳俊皓被 告 雷凱傑被 告 蕭旻倫被 告 童嘉鵬被 告 林麗英被 告 吳怡慶被 告 陳建州被 告 李勁頤被 告 林晉慶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22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11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李文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博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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