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0年度,379號
TPBA,100,訴,379,2011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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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379號
原 告 全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葉丁豪(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麥福泉 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吳自心(局長)
訴訟代理人 吳世彬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100 年5 月19
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
,並定100 年6 月14日上午9 時20分,於本院第二法庭,行準備
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徐瑞晃
  法 官 陳姿岑
法 官 蕭忠仁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   日
             書記官 蕭純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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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