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拍字第190號
聲 請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相 對 人 張黃美香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張黃美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 與第三人張進向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借款之清 償,設定新臺幣(下同)2,64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 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8年1月14日起至128年1月14日止 ,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 案。
㈡嗣第三人張進邀同相對人張黃美香為保證人於99年6月25 日簽訂貸款約定書,向聲請人借用1,359,351元,借款期 限自99年6月11日至110年6月11日止,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並約定如任何一宗債務未依約清償本金時,借款人即喪 失期限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另第三人張進向聲請人申 辦信用卡,詎其自95年7月起即逾期未繳消費款債務本息 ,尚欠本金244,518元及利息,聲請人並獲發本院99年度 司執乾字第25801號債權憑證,則依約定上開貸款應視為 全部到期,迄今該貸款尚欠本金1,293,193元。為此聲請 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 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房屋抵 押借款總約定書影本1件、房屋借款增修條款、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影本、本院債權憑證(99年度司執字 第25801號)、放款交易明細表1份、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各1件等為證。
㈢原權利人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聲請人花旗(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有關分割之規定,於 98年8月1日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行部分營業 、資產及負債分割予聲請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8年7月17日函 復准予辦理。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至第三人張進於100年6月7 日所提之陳報狀,陳稱就房屋貸款部分按時繳納本息,其並 非系爭不動產所有權人,何以因信用卡不正常繳款,聲請人 即聲請拍賣該不動產等語。惟非訟事件係採取形式審查,第 三人陳進陳述之意見屬實體事項,法院無從審酌,應另循訴 訟途徑以求解決,附此說明。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 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 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吳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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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0年度司拍字第1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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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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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台南市│新化區 ○○○段│605 │建│73.35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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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0年度司拍字第1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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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合│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 │號│ │ │ │ │ │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計│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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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3│台南市新化區│台南市新│3層樓房 │40│46│46│13│平│全部 │
│ │3 │信義路157之1│化區新東│鋼筋混凝│.9│.2│.2│3.│方│ │
│ │ │8號 │段605地 │土造 │8 │0 │0 │38│公│ │
│ │ │ │號 │ │ │ │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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