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評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0年度,368號
TPBA,90,訴,368,200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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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六八號
  原   告 鼎記織襪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黃怡騰律師
        李世馨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陳明邦(局長)
  訴訟代理人 吳念恒
  參 加 人 義大利商‧史代
  訴訟代理人 桂齊恆律師
  複代 理人 唐迪華律師
  訴訟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因商標評定事件,業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辯論終結
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九十一年三月七日上午十
時五十五分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七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徐瑞晃
                          法 官  吳慧娟
                          法 官  李得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十八   日
                          書記官  陳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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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鼎記織襪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