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0年度,27094號
TCDV,100,司促,27094,2011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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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7094號
債 權 人 陳正群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謝誌忠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釋明利息起算之年月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吳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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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