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等
鳳山簡易庭(民事),司鳳小調字,100年度,208號
FSEV,100,司鳳小調,208,2011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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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08號
  聲請人 盧美惠
  代理人 蔡宗霖
  相對人 董昊倫
  代理人 蔡順孝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08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於中華
民國100年 8月22日下午 4時2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家宏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蔡宗霖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蔡順孝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二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捌
  萬元整(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理賠金)。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蔡宗霖
           相對人代理人 蔡順孝
           調 解 委 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2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家宏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3  日
           書 記 官 陳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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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