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08號
聲請人 盧美惠
代理人 蔡宗霖
相對人 董昊倫
代理人 蔡順孝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08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於中華
民國100年 8月22日下午 4時2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
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家宏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蔡宗霖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蔡順孝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二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捌
萬元整(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理賠金)。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蔡宗霖
相對人代理人 蔡順孝
調 解 委 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2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家宏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3 日
書 記 官 陳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