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鳳山簡易庭(民事),司鳳保險小調字,100年度,52號
FSEV,100,司鳳保險小調,52,20110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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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52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凃志佶
  代 理 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郭俊男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52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 8月17日下午 4時42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駱青樺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到
相  對  人  郭俊男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玖仟元整,給付方式:
  共分六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九月十日起,於每月十日前各
  給付壹仟伍佰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
  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郭俊男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7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駱青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7  日
           書 記 官 駱青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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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