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金上重更(一)字,98年度,20號
TPHM,98,金上重更(一),20,2011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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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20號
上 訴 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政忠
選任辯護人 陳昆明律師
      薛松雨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盧寶琴
選任辯護人 張簡勵如律師
      游鉦添律師
      陳峰富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瑞昌
選任辯護人 黃慧萍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素芳
選任辯護人 陳明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秀芝
選任辯護人 吳啟孝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明芳
選任辯護人 江仁成律師
被   告 潘禮門
選任辯護人 林如君律師
      許文彬律師
      陳建三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834號,中華民國95年8月22日第一審判決(
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88年度偵字第18591 、2054
3 、20544 、27047 、27048 號、89年度偵字第6691、10463 、
17967 號、90年度偵字第6590號;移送併審案號: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863 號),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
高法院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陳政忠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募集有價證券之公開說明書虛偽記載及定執行刑部分,暨盧寶琴陳秀芝黃瑞昌黃素芳陳明芳潘禮門部分均撤銷。
陳政忠共同違反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直接從事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之規定



,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銀元貳拾伍萬元(即新臺幣柒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盧寶琴共同違反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直接從事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之規定,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併科罰金銀元貳拾萬元(即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又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並記入帳冊,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減為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銀元貳拾萬元(即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黃瑞昌共同違反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直接從事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之規定,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黃素芳共同連續商業經辦會計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並記入帳冊,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潘禮門發行人之負責人,募集有價證券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之情事,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銀元拾伍萬元(即新臺幣肆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陳政忠被訴募集有價證券之公開說明書虛偽記載、業務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部分,暨陳秀芝陳明芳均無罪。 事 實
一、陳政忠為宏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福建設公司)之 創辦人及股東,盧寶琴為宏福建設公司之總稽核及金村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金村投資公司)、重慶國際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下簡稱重慶投資公司)、宜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下簡稱宜群投資公司)、昭明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 簡稱昭明投資公司)之經理人,明知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之有價證券,不得有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 某種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適逢亞洲金融風暴,延 伸為本土型金融風暴,為將宏福建設公司股價維持在一定之 價位(每股新臺幣31元,幣別下同),以避免因股價下跌, 造成資產縮水,及融資購買之股票遭質借之金融機構行使質 權處分(俗稱斷頭)或追繳擔保品,乃圖思製造該公司股票 交易活絡假象,並操縱股價在一定價格以上,竟基於意圖影 響宏福建設公司股價之單一犯意,由盧寶琴自行或指示與其 有犯意聯絡之宏福人壽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福人壽公司 )投資部科長黃瑞昌(於民國87年6 月起接受盧寶琴指示)



,共同接續從事下列影響股票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自86年 11 月22 日起至87年9 月18日止,利用大業綜合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下簡稱大業綜合公司)、台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下簡稱台力營造公司)、重慶、昭明、宜群、金村等投資公 司及其職員、宏福建設公司職員、陳政忠家族成員鄭林愛玲 、邱清名、李文進陳良欽、何海明、何海威、白輝龍、陳 政輝、陳政憲、陳張圭繐、陳明芳等373 個人頭帳戶(詳如 附表壹─1 所示),於宏福、日盛、亞洲、菁英、環球、慶 宜、大昌、富隆、大慶、大順、宏華、台證、統一、信隆、 三陽、金豪、佳億、元發、協和、大東、復華等證券公司所 開設之股票帳戶進出,委託不知情之各該營業員,先後於86 年11 月22 日、12月3 日、12月15日、87年1 月16日、2 月 17日、2 月21日、3 月4 日、3 月6 日、5 月11日、5 月18 日、5 月19日、5 月20日、5 月22日、5 月25日、6 月19日 、6 月22日、6 月24日、6 月25日、6 月26日、7 月3 日、 7月9日、7月10日、7月16日、7月17日、7月18日、9 月18日 等26個營業日,多次以「大量買賣」、「既買又賣」等方式 ,在集中交易市場買進、賣出宏福建設公司股票,上開人頭 帳戶於各該營業日,每日買進、賣出宏福建設公司股票之成 交量,占該股票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0以上,或於同一營業 日之相近時間,相對成交買進上開人頭帳戶賣出之宏福建設 公司股票,其數量占該公司股票當日成交量百分之27以上( 即俗稱沖洗買賣),以此方法製造宏福建設公司股票交易熱 絡之假象,而控制宏福建設公司股價於每股31元左右,共同 接續在集中交易市場操縱影響宏福建設公司股票之交易價格 。其各營業日之詳細交易情形如下:
①86年11月22日:上開人頭帳戶戴錦雪、王翠華、蔡天生、 蔡聖峰、陳奕星、王文玲、馬漢華、簡嘉申、李建興、李 文進、梁正瑩、林惠玲、崔紹成、方桂花、李貞賢等人共 計成交買進4,712張,占當日總成交量(7,312,138股)百 分之64.44 ,李志英、徐蘭容、徐國鈞、馬宏源、廖嘉玲 、吳佳芳、楊文德、梁正瑩、廖嘉玲、廖竹雄、戴錦雪、 李彰勳、張進益、王文玲、梁淑如、陳奕星、賴蔡瑟、曾 艷雲等人共計成交賣出3,88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53.14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2,550 張,占當日總成 交量百分之34.87 。
②86年12月3 日:上開人頭帳戶李志英、譚奇台、施承宏、 李貞賢、王錦彪、王禎銘、簡富田、余尤寶連、梁淑如、 梁正瑩、楊文德、戴錦雪、李彰勳、張進益、何莉葳、徐 國鈞等人共計成交買進6,80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13,5



93,100股)百分之50.07 ,王文玲、李明怡、吳佳芳、邱 清名、李志英、賴碧靜、夏草華、李彰勳、張進益、莊愛 嬌、夏錦郎、徐國鈞、何莉葳、王錦彪、李貞賢、連素香 、楊慶威、楊文德、游滿、王慧尊、戴錦雪等人共計成交 賣出7,13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2.48 ,其中相對 成交總數量高達3,84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28.30 。
③86年12月15日:上開人頭帳戶陳兩全、蔡張李、余日華、 連素香、吳鍾賢、洪秋良、陳雲霞、吳宗麗、呂麗卿、蔡 廣達、郭德麟、吳鍾賢、蔡馥穗、呂金龍、王翠華、方桂 花、夏錦郎、李明怡、溫雅卿、林弘杰、莊美玲、李政賢 、游滿、張振家、徐國鈞、陳宏任等人共計成交買進6,22 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13,303,000股)百分之46.75 , 陳淑芬、陳雲霞、吳鍾賢、呂金龍、呂李阿選、林弘杰、 莊美玲、連素香、張振家、吳宗麗、王麗君、馬宏源、王 志溢、譚奇台、何海明、張淑如、梁正瑩、沈佳蓉、楊文 德、陳兩全、陳怡燕、郭德麟、呂麗卿、蔡馥穗、蔡天生 等人共計成交賣出8,05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60.5 5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3,608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 百分之27.12 。
④87年1 月16日:上開人頭帳戶夏草華、林美蘭、呂李阿選 、王翠華、王一權、黃麗文、陳怡燕、李容嬌、呂金龍等 人共計成交買進1,68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549 張) 百分之66.1,王錦彪、余日華、林美蘭、呂李阿選、李志 英、吳秀琴、李彰勳、陳怡燕、饒壽財、陳政憲呂金龍 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50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8.8 4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928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 分之36.4。
⑤87年2 月17日:上開人頭帳戶王紅桃、廖嘉宏、廖嘉玲、 楊雅婷、曾玫鈺、陳沛玲、林淑君、林淑敏、林美麗、饒 壽財、謝淑美等人共計成交買進2,284 張,占當日總成交 量(3,448 張)百分之66.24 ,張銓堂、林世茂、李志英 、林雪慧、吳佳芳、林明村、蘇林琴、張進益、王福基、 王一權、陳沛玲王玉蘭、吳秀琴等人共計成交賣出2,49 9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72.47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 量高達1,944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6.37 。 ⑥87年2 月21日:上開人頭帳戶王國銓、呂棟樑、馬宏源、 林美蘭、王紅桃、吳宗雲、王翠華、王麗君、李志英、李 明怡、戴錦雪、陳沛玲王玉蘭、陳錫川、張淑如、許玉 佩、吳昆連、林美麗、傅金春、蘇世成等人共計成交買進



5,26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9,944 張)百分之52.89 , 蘇春成、林美蘭、梁正瑩、吳宗雲、溫秀月、馬漢華、林 裕傑、徐蘭萍、吳宗麗、戴錦雪、陳錫川、許玉佩、許玉 玲、吳昆連、李文進、林美麗、沈佳蓉等人名義共計成交 賣出5,88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9.18 ,其中相對 成交總數量高達3,374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33.93 。
⑦87年3 月4 日:上開人頭帳戶崔春容、吳文明、呂棟樑、 王錦彪、馬宏源、譚奇台、崔紹成、呂李阿選、李春續、 梁正瑩、呂妮真、吳宗雲、王麗君、李志英、林麗芬、蔡 張李、陳宏閣、林明村、蘇林琴、林玉蘭、李建興、張進 益、黃淑玲、汪美玲、吳由、林有福、徐登賢、林裕傑、 蔡應菜、謝美玲、廖嘉玲、徐蘭容、連素香、曾玫鈺、林 佩君、方桂花、劉啟興、黃桂芝、張淑如、陳游勸、陳奕 星、林吳阿敬、王秋霞、林淑君、林淑敏、李彰勳、高慧 真、黃麗文、陳兩全李文進、陳怡靜、陳怡燕、傅金春 、黃惠蘭、饒壽財、呂相、李政賢、蘇世成等人共計成交 買進19,682張,占當日總成交量(33,426張)百分之58.8 8 ,王國銓、張銓堂、陳宏任、崔林秋菊、梁正瑩、何莉 葳、吳宗雲、王翠華、王麗君、王文玲、林麗芬、黃淑琴 、林雪慧、蔡張李、林惠玲、溫秀月、李建興、張進益、 曾艷雲、汪美玲、廖竹雄、吳由、楊文德、徐國鈞、吳鍾 賢、廖嘉宏、陳雲霞、謝美玲、廖嘉玲、徐蘭容、吳宗麗 、張瑞、王玉蘭、陳錫川、張淑如許玉佩、許玉玲、曾 文瑞、邱清名、陳游勸、陳奕星、吳秀琴、高慧真、黃麗 文、陳兩全、陳怡燕、沈佳蓉、黃惠蘭、李政賢、蘇世成 、呂麗卿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6,829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 分之50.34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0,344張,占當日 總成交量百分之30.94 。
⑧87年3 月6 日:上開人頭帳戶王國銓、陳宏任、崔林秋菊 、梁正瑩、何莉葳、王翠華、王麗君、王文玲、林麗芬、 李明怡、王福基、吳由、徐國鈞、夏錦郎、廖嘉宏、陳雲 霞、廖嘉玲、徐蘭容、吳宗麗、劉啟興、王玉蘭、陳錫川 、許玉佩、許玉玲、曾文瑞、邱清名、黃秋田、陳奕星、 陳素真、李彰勳、黃麗文、陳兩全、陳莊美鐘、陳怡靜、 陳怡燕、沈佳蓉、饒壽財、廖信全、蘇世成、賴蔡瑟等人 共計成交買進12,247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3,909張)百 分之51.22 ,大業工業公司、施承宏、王錦彪、陳宏任、 吳宗雲、李明怡、王福基、曾艷雲、李貞賢、夏錦郎、楊 慶威、游滿、余尤寶連、廖嘉玲、徐蘭容、王鳳嬌、王玉



蘭、郭美芬、許玉玲、陳奕星、黃麗文、陳兩全、陳莊美 鐘、陳怡燕、沈佳蓉、饒壽財、溫雅卿、呂相、賴蔡瑟等 人共計成交賣出12,870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53.82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7,73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32 .35 。
⑨87年5 月11日:上開人頭帳戶何莉葳、蔡馥穗、王文玲、 陳正國、李建興、李美慧、李陳早智、戴錦雪、王一權、 王鳳嬌王玉蘭許玉佩陳良欽、蘇世成等人共計成交 買進2,30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3,895 張)百分之59.2 ,鄭林愛玲、王文玲、李建興、郭荃倫、楊文德、張顧懷 、徐登賢、黃自平、王鳳嬌許玉佩、李彰勳、李文進、 賴順昌、賴蔡瑟等人共計成交賣出2,231 張,占當日總成 交量百分之57.27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250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32.09 。
⑩87年5 月18日:上開人頭帳戶蔡天生、蔡廣達、陳宏任、 王紅桃、蔡馥穗、費世蘭、陳正國、高銘錄、徐蘭芷、陳 沛玲、羅月梅、許玉佩沈佳蓉、莊愛嬌、陳麗環等人共 計成交買進2,39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4,261 張)百分 之56.2,馬宏源、林世茂、王紅桃、梁正瑩、王麗君、李 明怡、林雪慧、陳正國、吳由、徐國鈞、吳宗麗、陳沛玲 、林陳彩霞黃惠雪等人共計成交賣出2,250 張,其中相 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169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27.4 3 。
⑪87年5 月19日:上開人頭帳戶蔡廣達、吳盛文、王錦彪、 蔡泓澤、李春續、梁正瑩、李明怡、吳佳芳、曾艷雲、呂 朝和、楊文德、陳秀蘭、楊雅婷、王一權、陳沛玲、傅金 春、游文瑞、賴順昌、楊敏華等人共計成交買進4,599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7,350 張)百分之62.56 ,吳盛文、 王錦彪、馬宏源、梁正瑩、王麗君、李志英、陳正國、曾 艷雲、李貞賢、李美慧、楊文德、徐蘭容、戴錦雪、王一 權、陳沛玲、游小芳、王玉蘭、林陳彩霞、林淑君、林淑 敏、葉麗卿、呂守禮、蘇世成、洪嘉俊等人共計成交賣出 4, 106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5.85 ,其中相對成交 總數量高達2,61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35.58 。 ⑫87年5 月20日:上開人頭帳戶八德行企業公司、蔡廣達、 吳盛文、王錦彪、洪秋良、陳宏任、馬宏源、林世茂、吳 邱秋梅、王紅桃、梁正瑩、何莉葳、吳宗雲、王麗君、李 志英、鄭守英、林雪慧、林雪貞、蔡張李、何陳好、林惠 玲、陳正國、蘇林琴、許訓熊、曾艷雲、李貞賢、李美慧 、黃淑玲、吳由、楊文德、馬漢華、徐國鈞、吳鍾賢、陳



秀蘭、陳雲霞、謝美玲、蔡翠淑、陳慧鈴、徐蘭容、吳宗 麗、吳念祖、江秀碧、楊雅婷、戴錦雪、連素香、王一權 、李慶榮、張瑞、王鳳嬌、游小芳、王玉蘭、陳錫川、許 玉玲、梁淑如、吳昆連、林陳彩霞、林淑敏、吳秀琴、李 彰勳、韋淑靜、李文進、陳怡靜、陳怡燕、林美麗、李秀 芳、葉麗卿、郭有煌、呂守禮、蘇世成、賴蔡瑟等人共計 成交買進19,307張,占當日總成交量(31,483張)百分之 61.32 ,吳盛文、王錦彪、洪秋良、陳宏任、吳邱秋梅、 王紅桃、梁正瑩、何莉葳、吳宗雲、王文玲、劉淑芬、鄭 守英、黃秀玲、李明怡、吳佳芳、蔡張李、林惠玲、林明 村、李建興、張進益、許訓熊、曾艷雲、李美慧、陳盧淑 貞、黃淑玲、吳由、楊文德、馬漢華、林有福、徐國鈞、 吳鍾賢、廖嘉宏、陳雲霞、許玉、謝美玲、蔡翠淑、陳慧 鈴、廖嘉玲、徐蘭容、吳宗麗、吳念祖、楊雅婷、戴錦雪 、連素香、方桂花、王一權、李慶榮、劉啟興、王鳳嬌王玉蘭、羅月梅、陳錫川、許玉佩、許玉玲、梁淑如、吳 昆連、林淑君、李彰勳、李文進、陳怡靜、陳怡燕、林美 麗、沈佳蓉、傅金春、陳志光、游文瑞、饒壽財、陳麗環 、賴順昌、蘇世成、賴蔡瑟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9,729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62.66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 13,127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41.69 。 ⑬87年5 月22日:上開人頭帳戶八德行企業公司、李文和、 吳盛文、費世偉、王錦彪、洪秋良、林文隆、余日華、林 美蘭、詹寶猜、梁正瑩、王文玲、吳佳芳、何碧娥、陳正 國、呂朝和、莊淵博、徐黛蒂、詹進壽、林有福、吳鍾賢 、陳雲霞、廖嘉玲、徐蘭容、吳宗麗、楊雅婷、戴錦雪、 連素香、王一權、陳沛玲、陳淑芬、王鳳嬌王玉蘭、陳 錫川、許玉佩、許玉玲、吳昆連、李彰勳、韋淑靜、陳怡 靜、陳怡燕、陳志光、游文瑞、葉麗卿、黃惠雪洪嘉俊 等人,共計成交買進11,260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1,346 張)百分之52.74 ,八德行企業公司、大業綜合公司、吳 盛文、洪秋良、余日華、林美蘭、梁正瑩、劉淑芬、李志 英、黃秀玲、吳佳芳、李貞賢、張友梅、莊淵博、陳盧淑 貞、徐黛蒂、汪美玲、吳鍾賢、陳秀蘭、陳雲霞、陳慧鈴 、廖嘉玲、徐蘭容、吳宗麗、連素香、陳沛玲、李慶榮、 劉啟興、王鳳嬌、羅月梅、陳錫川、許玉佩、韋淑靜、黃 麗文、陳怡燕、傅金春、李容嬌、李秀芳、葉麗卿、賴順 昌、呂守禮、蘇世成、王麗琴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0,833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0.74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 達6,49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30.43 。



⑭87年5 月25日:上開人頭帳戶施承宏、蘇春成、吳盛文、 洪秋良、陳宏任、馬宏源、林美蘭、呂李阿選、梁正瑩、 吳宗雲、王麗君、王文玲、劉淑芬、李志英、鄭守英、林 麗芬、黃秀玲、吳佳芳、蔡張李、林玉蘭、張友梅、陳盧 淑貞、廖竹雄、楊文德、楊慶威、廖嘉宏、游滿、廖嘉玲 、徐蘭芷、方桂花、王一權、陳沛玲、李慶榮、劉啟興、 王鳳嬌、羅月梅、陳錫川、許玉佩、陳奕星、林淑敏、陳 元全、陳麗蘭、陳怡靜、林美麗、游文瑞、呂守禮、王麗 琴等人共計成交買進13,303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1,231 張)百分之62.65 ,李文和、蘇春成、吳盛文、洪秋良、 馬宏源、林美蘭、李春續、梁正瑩、吳宗雲、王麗君、王 文玲、鄭守英、林麗芬、蔡張李、林玉蘭、王福基、黃淑 玲、徐黛蒂、楊文德、馬漢華、徐國鈞、李陳早智、陳慧 鈴、廖嘉玲、徐蘭容、連素香、方桂花、王一權、陳沛玲王鳳嬌、陳錫川、許玉佩、吳昆連、李文進、陳莊美鐘 、沈佳蓉陳志光、莊愛嬌、葉麗卿、呂金益、呂麗卿等 人共計成交賣出11,144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52.48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7,761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 分之36.55 。
⑮87年6 月19日:上開人頭帳戶崔春榮、梁正瑩、王翠華、 王文玲、李建興、吳由、楊文德、吳鍾賢、廖嘉宏、戴錦 雪、簡宗賢、王一權、王玉蘭等人共計成交買進1,645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2,589 張)百分之63.52 ,崔春榮、 王錦彪、陳宏任、李志英、吳由、王一權、王玉蘭、許玉 玲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73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66 .8,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102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 百分之42.55 。
⑯87年6 月22日:上開人頭帳戶王錦彪、李志英、林雪慧、 汪美玲、林有福、吳鍾賢、王一權、王玉蘭、林淑君等人 共計成交買進1,689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120 張)百 分之79.66 ,張芳菲、林雪慧、張進益、吳鍾賢、王一權 、林淑君、李彰勳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561 張,占當日總 成交量百分之73.63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269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9.85 。
⑰87年6 月24日:上開人頭帳戶李春續、費世芝、張進益、 羅延守、王一權、李彰勳、陳怡燕、陳清財、陳張圭繐等 人共計成交買進1,51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1,833 張) 百分之82.75 ,張進益、羅延守、李彰勳、蘇世成等人共 計成交賣出962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2.47 ,其中 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872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47.5



6 。
⑱87年6 月25日:上開人頭帳戶王紅桃、鄭守英、黃秀玲、 林雪慧、蔡張李、吳由、陳雲霞、許玉、王一權、李慶榮 、李慶忠王鳳嬌、李蔡柳、許玉玲、陳奕星、林淑君、 黃立群、游文瑞等人共計成交買進4,167 張,占當日總成 交量(7,191 張)百分之57.94 ,林文隆、王紅桃、劉淑 芬、蔡張李、陳正國、吳由、林有福、吳鍾賢、許玉、蔡 翠淑、吳宗麗、王一權、陳沛玲、楊素枝、邱清名、游文 瑞、葉麗卿等人共計成交賣出4,49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 百分之62.52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2,797 張,占當 日總成交量百分之38.89 。
⑲87年6 月26日:上開人頭帳戶黃重仁、譚奇台、王翠華、 馬家祥、楊文德、夏錦郎、吳鍾賢、徐蘭萍、吳宗麗、陳 沛玲、王玉蘭、羅月梅、王玉琛、陳元全、李文進等人共 計成交買進2,99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3,795 張)百分 之78.97 ,陳宏任、梁正瑩、鄭守英、吳佳芳、馬漢華、 夏錦郎、徐蘭萍、徐蘭容、羅月梅、陳兩全等人共計成交 賣出2,80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73.78 ,其中相對 成交總數量高達2,227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58.68 。
⑳87年7 月3 日:上開人頭帳戶王紅桃、梁正瑩、吳佳芳、 馬漢華、吳鍾賢、江菱、王一權、陳淑芬等人共計成交買 進1,704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2115張)百分之80.56 , 費世偉、王錦彪、王紅桃、王志溢、吳鍾賢、王一權、陳 游勸等人共計成交賣出1,371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64.82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117 張,占當日總成 交量百分之52.81 。
㉑87年7 月9 日:上開人頭帳戶吳文明、李春續、王文玲、 鄭守英、王慧康、李建興、曾艷雲、李貞賢、呂朝和、楊 文德、吳鍾賢、李陳早智、楊雅婷、王一權、萬成瑜、李 彰勳、陳兩全呂麗華等人共計成交買進3,693 張,占當 日總成交量(5,459 張)百分之67.64 ,吳文明、王錦彪 、王紅桃、呂李阿選、王慧康、張進益、李美慧、吳鍾賢 、徐蘭容、吳宗麗、王一權、王玉蘭、陳怡燕等人共計成 交賣出2,82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1.76 ,其中相 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73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31.6 9 。
㉒87年7 月10日:上開人頭帳戶林世茂、梁正瑩、呂朝和、 林有福、廖嘉玲、徐蘭芷、陳代美、陳淑芬、陳淑真、游 崙朋等人共計成交買進2,321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4,43



0 張)百分之52.39 ,金村投資公司、陳宏任、林世茂、 林雪慧、呂朝和、廖嘉玲、林淑君、林淑敏等法人及自然 人共計成交賣出2,97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67.04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1,526 張,占當日總成量百分 之34.44。
㉓87年7 月16日:上開人頭帳戶王錦彪、林文隆、陳宏任、 呂李阿選、劉淑芬、吳佳芳、王慧康、陳正國楊文德、 馬漢華、蔡翠淑、江菱、徐蘭萍、徐蘭容、李慶忠、陳怡 燕、沈佳蓉陳志光、呂相、呂麗華等人共計成交買進4, 355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7,056 張)百分之61.71 ,梁 正瑩、王文玲、王慧康、黃淑玲、楊文德、李陳早智、江 菱、徐蘭容、陳代美、李慶榮、李彩娥、王玉蘭、呂守禮 等人共計成交賣出4,199 張,占總成交量百分之59.5,其 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3,020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42.79 。
㉔87年7 月17日:上開人頭帳戶梁正瑩、王慧康、王志溢、 吳鍾賢、江菱、徐蘭萍、徐蘭容、陳淑芬、陳淑真、許玉 玲、陳游勸、林淑君、林淑敏、游文瑞、呂相等人共計成 交買進3,343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5,434 張)百分之61 .52 ,費世偉、林世茂、梁正瑩、費世蘭、費世芝、林雪 慧、林雪貞、王慧康、林有福、徐蘭萍、徐蘭容、陳沛玲 、許玉玲、游文瑞、呂相、何海明共計成交賣出2,826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52,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2, 446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45.01 。 ㉕87年7 月18日:上開人頭帳戶呂李阿選、王文玲、吳佳芳 、李美慧、黃淑玲、楊文德陳慧鈴、陳代美、李慶榮、 李彩娥、王玉蘭、呂相、陳紀雲月等人共計成交買進2,43 2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4,339 張)百分之56.04 ,王錦 彪、林文隆、蔡泓澤、呂李阿選、李志英、蔡張李、王慧 康、李貞賢、許玉、徐蘭容、陳代美、呂相等人共計成交 賣出2,648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61.02 ,其中相對 成交總數量高達1,578 張,占當日總成交量百分之 36.36 。
㉖87年9 月18日:上開人頭帳戶李文和、吳文明、王錦彪、 屠慈恕、王麗君、王文玲、劉淑芬、周子文、李志英、李 貞賢、陳啟斌、楊文德、鄭李美、黃秋萍、江菱、徐蘭萍 、黃桂芝、吳孟義、陳志傑、吳昆連、林吳阿敬、王秋霞 、王國駿、王玉琛、陳麗環等人共計成交買進3,822 張, 占當日總成交量(6,500 張)百分之58.79 ,呂棟樑、何 莉葳、王文玲、李建興、曾艷雲、李美慧、陳盧淑貞、吳



由、楊文德林裕傑、方桂花、游小芳、王玉蘭、陳復炎 、游崙朋、林吳阿敬等人共計成交賣出3,600 張,占總成 交量百分之55.38 ,其中相對成交總數量高達2,674 張, 占總成交量百分之41.13 。
二、盧寶琴係宏福建設公司之總稽核,負責綜理資金調度事宜, 為宏福建設公司之經理人,亦為商業會計法上所稱之商業負 責人;黃素芳係宏福建設公司與台力營造公司、財福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財福營造公司)之財務處長,亦為商業 會計法上所稱之經辦會計人員,渠等均係受宏福建設公司委 任,為宏福設公司處理公司之事務之人,竟自87 年2月5 日 起至87年11月26日止,分別利用擔任上開職務及受委任處理 公司事務之機會,基於意圖為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聯 絡,由盧寶琴指示黃素芳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以虛偽不實之 「股東往來」、「同業往來」名義轉入宏福機構關係企業轄 下之台力、財福營造公司銀行帳戶,金額合計各為9 億5760 萬380 元、4 億4610萬元,渠等於填製宏福建設公司之轉帳 傳票及明細分類帳冊時,將該支出科目不實記載為「其他應 收款」,上開資金於轉入台力、財福營造公司之銀行帳戶後 ,渠等再指示不知情之會計人員,於該兩家公司之轉帳傳票 及帳冊上,將部份款項以不實之「還股東」名義,轉入陳政 憲、李美雲、周宏基等人帳戶後,旋即再轉入何海明、陳永 聰、陳清財、吳素珠、陳政輝、盧寶琴、陳國興、馬漢華、 李鴻璋、白輝龍、陳秀芝、林昀樂、陳秀治、陳書怡、姚英 章、戴敏祥、李財源、李青樺、陳良欽、黃自平、許盧惠華 、李信成、王寶英、黃任中、崔林秋菊、鄒俊文、葉純綢、 萬成瑜、胡芳莉、陳月李、呂麗卿、陳建宏、郭張月嬌、游 崙朋、費世芝、宋文凱、梁正瑩、朱月卿、蔡廣達、劉小楓 、賈靜琪、吳盛文、高彥勳、費世芝、陳紀雲月、溫國俊、 林泉源、邱群倫、邱子玲、王文治、曹孝慈、吳玲秀、張勵 人、陳張圭繐、馬忠芳、林張玉緞、葉川銘、林泉源、陳建 宏、張進益、張玉枝、費靜如、鄒志勝、嚴莊、余美玲、楊 亦淩、葉秀滿、郭淑惠、林雪貞、蕭坤忠、自立晚報社、立 福建設公司、大業電梯公司、重慶投資公司、昭明投資公司 、安泰證券金融公司、台灣第一信託投資公司等帳戶,輾轉 挪供他用。茲分述如下:
㈠宏福建設公司資金轉入台力營造公司帳戶之款項: ①於87年2 月5 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3635萬8000元轉入 台力營造公司(原判決誤載為87年2 月5 日,由宏福建設 公司轉帳2310萬元至台力營造公司帳戶,應予更正),台 力營造公司旋於87年2 月5 日至同年2 月7 日將1854萬元



轉予陳政憲(原判決誤載為該帳戶旋即轉帳1723萬元至陳 政憲帳戶,應予更正),並於87年2 月6 日轉帳843 萬32 63元至安泰證券金融公司(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 肆編號1 )。
②於87年2 月16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3900萬元之即 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 編號2 )。
③於87年4 月16日(原判決誤載為97年4 月17日,應予更正 ),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1 億5070萬2380元(原判決誤載 為1 億5000萬元,應予更正)轉入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 造公司旋於翌日開立1 億5000萬元之即期支票予陳政憲陳政憲帳戶再於同日將款項轉入周宏基、何海明、陳永聰 、陳清財等人帳戶(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 3 )。
④於87年5 月2 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900 萬元轉入台力 營造公司。
⑤於87年5 月4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1000萬元、40 00萬元之即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造公司旋即於 同日開立1000萬元、4000萬元之即期支票予陳政憲後,再 於同日存入吳素珠帳戶,吳素珠帳戶復於同日或翌日將部 分款項轉入陳政輝、盧寶琴、陳國興、馬漢華、李鴻璋、 白輝龍、陳秀芝、林昀樂、陳秀治、陳書怡、姚英章、戴 敏祥、李財源、李青樺、陳良欽、黃自平、陳政憲、周宏 基等人帳戶,上開帳戶再於同日將部份款項匯入臺灣第一 信託投資公司、自立晚報社、梁正瑩、許盧惠華等帳戶( 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4 )。
⑥於87年5 月25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3100萬元轉入台力 營造公司(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5 )。 ⑦於87年6 月1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1500萬元之即 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 編號5 )。
⑧於87年6 月2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3000萬元之即 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造公司旋於同日將款項轉 入陳政憲帳戶。
⑨於87年6 月4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1 億元之即期 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造公司旋於同日開立1 億元 之即期支票予陳政憲後,再於同日存入吳素珠帳戶,吳素 珠帳戶復於同日將部份款項轉入周宏基、李鴻璋等人帳戶 ,周宏基帳戶再於同日將款項轉帳至李信成、王寶英、黃 任中、崔林秋菊、呂麗卿、鄒俊文等人帳戶(其資金流向



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6 )。
⑩於87年6 月9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3000萬元,發 票日為87年6 月10日之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 ⑪於87年6 月25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2850萬元轉入台力 營造公司。
⑫於87年7 月10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650 萬元轉入台力 營造公司。
⑬於87年8 月3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2000萬元之即 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造公司旋於同日開立2000 萬元之即期支票予李美雲,李美雲帳戶再於同日透過周宏 基帳戶,將部分款項轉帳至葉純綢、萬成瑜、李信成、胡 芳莉等人帳戶(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7 ) 。
⑭於87年8 月5 日,以宏福建設公司名義開立9000萬元之即 期支票予台力營造公司,台力營造公司旋於同日開立8200 萬元之即期支票予李美雲,李美雲帳戶再於同日透過周宏 基帳戶,將部份款項轉帳至崔林秋菊、邱子玲等人帳戶( 其資金流向之查核情形見附表肆編號8 )。
⑮於87年9 月21日,將宏福建設公司資金1170萬元轉入台力 營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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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