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交附民字,100年度,3號
TTDM,100,交附民,3,2011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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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張錦樟
被   告 陳華信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蔚山
上列被告陳華信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張錦樟提起請求損
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交通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馬培基
                  法 官 盧亨龍
                  法 官 郭世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姚佳華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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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