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8856號
債 權 人 裕毛屋天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鍾智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顏瑞凰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為何?(因聲請狀訴訟標的金額與聲請發支
付命令事之金額不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莊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