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金訴字,100年度,1號
KLDM,100,金訴,1,2011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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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金訴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瑞盟
上列被告被訴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0 年8
月9 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四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羅貞元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陳虹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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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