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東、成功簡易庭(民事),東小字,100年度,101號
TTEV,100,東小,101,20110825,1

1/1頁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0年度東小字第101號
原   告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江金德
代 理 人 王寶瑞
訴訟代理人 黃光輝
被   告 李節子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東小字第101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
100年8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萬柒仟叁佰叁拾肆元,及其中新臺幣陸萬玖仟壹佰肆拾貳元自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李節子前於民國94年6 月24日向案外人中華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銀行)申請麥克現金卡,依中華銀行 小額信用貸款契約暨約定書中第四條約定,即借款有下列情 形之一貴行得立即減少立約人授信額度或停止立約人尚可動 用之額度,並於繳款正常後視信用狀況恢復原額度或部分額 度,且立約人同意延滯期間之利率按年利率20%給付利息: (一)未依約於繳款期限前繳款時;(二)借款到期或視為 全部到期而未立即清償時,合先敘明。中華銀行於民國95年 10月30日將其對於被告李節子之債權全數讓與聲請人,有債 權讓與證明書及債權讓與公告可稽,爰依消費借貸及債權讓 與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77,334元 ,及其中本金69,142元,自民國95年10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20%計算之利息。本件被告迄今未清償,迭受原告 催告仍拒不履行,爰依法訴求如主文所示等語。二、被告之答辯:被告未與原告簽訂上揭現金卡申請書,領用現 金卡,也未簽訂小額信用貸款契約,該些文書之簽名並非被 告所為,被告亦未使用該信用卡消費及借貸。最初抗辯伊未 曾居住台北縣瑞芳鎮,嗣於本院審理中辯稱伊曾居住上址, 原告提出之準備書狀之身分證亦確為伊之身分證,惟伊未曾 申請現金卡云云。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⑴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現金卡申請書、小額信用貸款契 約暨約定書、債權證明、戶籍謄本、被告身分證影本等為證 ;被告否認其真正,對身分證影本真正不爭執,辯稱該些文 件均非伊簽名云云。然查:




①原告自86年5月8日起至95年6 月27日間止,實際居住在台北 縣瑞芳鎮○○里○○路○ 段62巷17號,被告於本院初次辯稱 伊從未曾居住該處,迨原告提出戶籍謄本記事欄時,又稱伊 確曾住於該址,此些資料君與申請書所載相符。則被告前後 辯解不一,殊有疑義。
②被告前於民國100年5月30日具狀就本院100年度司促字第 1911號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時,聲明異議狀上具狀人欄留有被 告不爭執真正之【李節子】簽名式樣,經與系爭現金卡及小 額信用貸款契約暨約定書所留之【李節子】簽名式樣相較, 不論勾、撇、點、捺、寫方式或字型大小均無差異,足認應 可證系爭現金卡確係被告向案外人中華商銀股份有限公司所 申請並為使用。
③況被告自承原告提出伊之身分證影本確係真正,顯見係本件 申請現金卡時被告所提出,況該身分證之住址欄為台北縣瑞 芳鎮○○里○○路○ 段62巷17號,核與小額信用貸款契約暨 約定書地址相同,且觀諸系爭現金卡寄送地址及帳單地址均 為台北縣瑞芳鎮○○里○○路○ 段62巷17號,被告亦陳稱其 自86年5 月8日起至95年6月27日間止均居住該處,依常情被 告絕不可能均未曾收到現金卡或對帳單,而不知申辦現金卡 之事,益增本案之上揭現金卡申請書及小額信用貸款契約, 卻係被告所簽訂無訛,應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⑵從而,原告依現金卡契約及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柒 萬柒仟參佰參拾肆元,及其中新台幣陸萬玖仟壹佰肆拾貳元 自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二十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且所命給付之金額未逾500,000 元之判決,依民事訴訟 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第5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並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1,000元由被告負擔。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5 日
臺東簡易庭 法 官 李芳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須以違背法令為理由,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95047臺東市○○路128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昭穎
附錄:
一、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



理由,不得為之。
二、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5:
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1/1頁


參考資料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