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桃簡字第402號原 告 長谷建設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曹坤銘被 告 周玉僑 敖志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桃園簡易庭法 官 李文娟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郭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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