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13號
聲 請 人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尚文
代 理 人 林洵賢
相 對 人 楊詩柔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13號給付會員費用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 9月13日下午 3時59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林洵賢 到
相 對 人 楊詩柔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萬壹仟伍佰玖拾貳元
整,給付方式:共分三期給付,第一期於民國一百年十月三
十一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第二期於民國一百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第三期於民國一百零
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至全部清償完
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林洵賢
相 對 人 楊詩柔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3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