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鳳山簡易庭(民事),司鳳保險簡調字,100年度,10號
FSEV,100,司鳳保險簡調,10,20110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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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0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凃志佶
  代 理 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鄭人豪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 9月27日下午 3時 0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到
相  對  人 鄭人豪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聲請人願拋棄本件所有之請求。
二、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鄭人豪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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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