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0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凃志佶
代 理 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鄭人豪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 9月27日下午 3時 0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到
相 對 人 鄭人豪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聲請人願拋棄本件所有之請求。
二、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鄭人豪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7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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