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鳳山簡易庭(民事),司鳳保險小調字,100年度,69號
FSEV,100,司鳳保險小調,69,20110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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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69號
  聲 請 人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兼好克彥
  代 理 人 陳靜怡
  相 對 人 林閩珠
  代 理 人 汪聖憲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69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 9月 8日上午10時 3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李忠霖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陳靜怡 到
相對人    林閩珠 到
相對人代理人 汪聖憲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柒仟伍佰元正;給付方
  法:相對人當場給付聲請人柒仟伍佰元正,並經聲請人代理
  人當場收受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陳靜怡
           相  對  人 林閩珠
           相對人代理人 汪聖憲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李忠霖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9   日
           書 記 官 李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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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