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00年度,3485號
KSDM,100,交簡,3485,20110921,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交簡字第348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連勝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0
年度偵字第2177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連勝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3 行:「自用小客 車」之記載,更正為:「自用小貨車」之記載外,餘均引用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被告吳連勝於偵訊中固坦承如處刑書所載之時、地飲酒並駕 駛自用小貨車,惟矢口否認有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之公共危險罪嫌,辯稱:我只喝4 、5 罐啤酒,酒測值不應 這麼高及對警察依當時現場情況所製作之資料不知道寫什麼 東西就簽名云云。按刑法第185 條之3 係「抽象危險犯」, 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另參考德國、美國之認定標準, 對於酒精濃度呼氣已達每公升0.55毫克(0.55MG/L)或血液濃 度達0.11%以上,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之10倍,已達「不能 安全駕駛」之標準,業據法務部於88年5月18日以法88 檢字 第1669號函示甚明。經查,本案被告吳連勝於接受呼氣酒精 濃度檢測時,其呼氣所含酒精濃度值高達每公升1.18毫克, 有前開酒精濃度測定值數據單1 紙附卷可稽,此外被告駕駛 過程因駕駛有蛇行,車身搖擺不定,轉彎半徑過大或過小等 駕駛操控力欠佳情形,及駕駛人腳步不穩,查獲、測試或訊 問過程語無倫次等情,亦有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 錄表1 紙附卷足憑,依上開說明,顯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而駕駛之狀態,是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 定。
三、核被告吳連勝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之不能安全駕駛 動力交通工具罪。茲審酌被告曾有公共危險刑事前科,經本 院以100年度交簡字第376號判決處拘役55日確定,此素行資 料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紙在卷可參,其飲用啤 酒後,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18毫克,實際已無法安全駕 駛之情形下,仍不顧行車安全,即率然駕駛自用小貨車上路 ,顯然其無視於自己及其他參與道路交通之不特定人之生命 、身體及財產之安全,所為非是,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而其生活狀況小康及智識程度為國中畢業等一切情狀 ,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以資警惕。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185條之3、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判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 起上訴狀(須附繕本及表明上訴理由),上訴於本院管轄之 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1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柯盛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1 日
書記官 簡文清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0年度偵字第21778號
被 告 吳連勝 男 47歲(民國○○年○○月○日生) 住高雄市○○區○○街107號2樓之2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吳連勝於民國100年6月29日20、21時許,在高雄市旗山區財 神爺廟前飲酒,在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 度後,竟仍駕駛車牌號碼E2-9715 號自用小客車上路,嗣於 同日23時49分許,行經高雄市○○區○○路1 號深水國小前 時,為警攔檢盤查,經警以酒精測試器檢測結果,測得其呼 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18毫克,查獲上情。二、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前揭事實,業據被告吳連勝坦承飲酒駕車,且有當事人酒精 測定紀錄表、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汽機車 駕駛人酒後生理協調平衡紀錄表附卷可稽,足認被告酒後駕 車時確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本件事證明確 ,被告罪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之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



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1 日
檢察官 陳俊宏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