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0年度,34640號
TCDV,100,司促,34640,2011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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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34640號
債 權 人 劉秉毅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億王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億王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並補正相對人合法法定代理人姓
   名及住所。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劉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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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王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