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0年度,745號
SCDV,100,補,745,2011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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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補字第745號
原   告 林世凱
上列原告與被告龍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 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門牌號碼新竹縣竹北市○○路○段33號房屋之稅籍資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銘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呂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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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龍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