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八三三號
聲 請 人 大魯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修平
訴訟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三三七六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廿九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陳婷玉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廿九 日 法院書記官 王 儀~F0
~T48
┌──────────────────────────────────────────────────┐
│附表: │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數位公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六─NX─000五一二 │ │壹 │玖佰叁拾│ │
│ │ │ │ │ │陸 │ │
├─┼───────────────┼──────────────┼────┼───┼────┼───┤
│2│數位公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六─NX─000六五五 │ │壹 │陸拾叁 │ │
├─┼───────────────┼──────────────┼────┼───┼────┼───┤
│3│數位公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六─NX─000八一四 │ │壹 │叁佰貳拾│ │
│ │ │ │ │ │壹 │ │
├─┼───────────────┼──────────────┼────┼───┼────┼───┤
│4│數位公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六─NX─0000000 │ │壹 │叁佰柒拾│ │
│ │ │ │ │ │捌 │ │
└─┴───────────────┴──────────────┴────┴───┴────┴───┘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