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7年度,1794號
PCDV,87,訴,1794,20020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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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訴字第一七九四號
  原   告 串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辰龍電機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四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王復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一   日~B法院書記官 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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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辰龍電機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串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