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5270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楊善顯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聲字第38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善顯犯如附表所示玖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理 由
受刑人楊善顯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9 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林幸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葉正昭
附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受刑人許勝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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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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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 月 │有期徒刑9 月 │有期徒刑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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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0.01.26 │100.01.02 │10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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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自訴)│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
│年度案號 │速偵字第36號 │偵字第2046號 │毒偵字第15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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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法 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
│ ├────┼────────┼────────┼────────┤
│ │ 案 號 │100 年度簡字第 │100 年度審易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896 號 │615 號 │1000號 │
│ ├────┼────────┼────────┼────────┤
│ │ 判 決 │100.03.15 │100.04.14 │100.05.12 │
│事實審│ 日 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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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法 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
│ ├────┼────────┼────────┼────────┤
│ │ 案 號 │100 年度簡字第 │100 年度審易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896 號 │615 號 │1000號 │
│ ├────┼────────┼────────┼────────┤
│ │ 判決確 │100.04.11 │100.05.09 │100.05.30 │
│判 決│ 定日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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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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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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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 月 │有期徒刑9 月 │有期徒刑5 月 │
│ │ │(編號5、6部分曾│(編號5、6部分曾│
│ │ │ 定應執行刑1年)│ 定應執行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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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0.02.11 │100.01.26 │100.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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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自訴)│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
│年度案號 │偵字第5931號 │毒偵字第1949號 │毒偵字第19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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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法 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
│ ├────┼────────┼────────┼────────┤
│ │ 案 號 │100 年度簡字第 │100 年度審訴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1327號 │1309號 │1309號 │
│ ├────┼────────┼────────┼────────┤
│ │ 判 決 │100.03.31 │100.06.23 │100.06.23 │
│事實審│ 日 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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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法 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高雄地院 │
│ ├────┼────────┼────────┼────────┤
│ │ 案 號 │100 年度簡字第 │100 年度審訴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1327號 │1309號 │1309號 │
│ ├────┼────────┼────────┼────────┤
│ │ 判決確 │100.06.06 │100.06.23 │100.06.23 │
│判 決│ 定日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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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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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搶奪 │搶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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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 年1 月│有期徒刑1 年1 月│有期徒刑10月 │
│ │(編號7、8部分曾│(編號7、8部分曾│ │
│ │ 定應執行刑2年)│ 定應執行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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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0.04.07 │100.04.07 │100.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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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自訴)│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高雄地檢100 年度│
│年度案號 │偵字第11758 號 │偵字第11758 號 │毒偵字第32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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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法 院 │雄高分院 │雄高分院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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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 號 │100 年度上訴字第│100 年度上訴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1074號 │1074號 │218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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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 決 │100.08.04 │100.08.04 │100.09.20 │
│事實審│ 日 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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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法 院 │雄高分院 │雄高分院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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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 號 │100 年度上訴字第│100 年度上訴字第│100 年度審訴字第│
│ │ │1074號 │1074號 │2185號 │
│ ├────┼────────┼────────┼────────┤
│ │ 判決確 │100.08.23 │100.08.23 │100.09.20 │
│判 決│ 定日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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