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0292號
債 權 人 世資國際有限公司
樓
代 理 人 黃順益
樓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甦活家族企業有限公司、許美麗等間請求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對債務人許美麗請求之依據?(例如:支票背
面影本……)
②債務人甦活家族企業有限公司之公司變更登記
事項卡,及許美麗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
可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龔紀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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