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竹簡字第1039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雲棠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0
年度偵字第429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張雲棠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張雲棠與王年秀並不相識,因張雲棠對王年秀在 Mobil01網路論壇上以暱稱「亞飛」發表標題為「美麗的裝 潢!!!!!!!!!」之文章不滿,詎張雲棠竟基於公然 侮辱人之接續犯意,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在臺中市○○路 488號1樓之住處,使用電腦及網路設備連接上開可供不特定 人瀏覽之「Mobil01網路論壇」,以「Rex2697」之暱稱,對 王年秀所發表之上述文章以如附表示等文字回應而公然侮辱 王年秀,足以貶損王年秀之社會評價。嗣經王年秀提出告訴 ,始悉上情。
二、案經王年秀告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 簡易判決處刑。
三、證 據
(一)被告張雲棠於偵查中之自白(見99年度他字第1339號偵查 卷第163、164頁)。
(二)告訴人王年秀於偵查中之指述(見上偵查卷第118、119、 196頁)。
(三)告訴人王年秀所提告訴狀及所附網址:www.mobile01.com /print.php?f=360&t=157697&p=1 網頁頁面列印資料(見 上偵查卷1 、65、73至79頁)。
(四)綜上,本件被告張雲棠犯行明確,應依法予以論科。四、論罪科刑:
(一)按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係處罰「公然侮辱」之言論,所謂 「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 ,不以實際上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且衹須侮辱行為足使 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參見司法院 院解字第2033號解釋意旨)。又所謂侮辱行為,係指一般 人立於名譽權主體之立場,受到行為人對其人格價值所為 蔑視之評價後,一般人均會有屈辱、不堪、難受等不佳之 主觀感受或反應,且侮辱罪,係指未指摘事實之抽象謾罵 而言,故公然侮辱乃指對被害人抽象的予以謾罵或嘲弄, 使人難堪之行為。再查被告張雲棠與告訴人王年秀間並不
相識,被告張雲棠透過不特定人皆可瀏覽之網際網路上Mo bil01 網路論壇發表文章,以如附表所示之文字侮辱告訴 人王年秀,核其所為,係觸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 侮辱犯行。
(二)接續犯:被告張雲棠對告訴人王年秀所為之2 次公然侮辱 犯行,時間緊接,方法相同,依最高法院86年臺上字第32 95號判例意旨,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 ,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 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 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 評價,較為合理,即透過對於同一法益之同種類侵害行為 繼續不間斷之實行,業已稀釋個別行為之獨立性,致使刑 法評價時將之視為單一、整體之犯罪行為,而應論以接續 犯。
(三)量刑:爰審酌被告張雲棠前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有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 份在卷可參,足徵其素行良善, 惟因在網路網路上瀏覽告訴人王年秀所發表文章有所不滿 ,竟公然張貼侮辱告訴人王年秀之文字,足以貶損告訴人 王年秀之聲譽,衡其犯後坦認犯行,並考量被告張雲棠生 活狀況、智識程度、行為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 危害,聲請人復為被告張雲棠請求從輕量刑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示 懲儆。
(四)緩刑:末查被告張雲棠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 刑之宣告等情,已如上述,茲念其為因一時失慮,致罹刑 典,經此偵查科刑之教訓,當已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 ,且其犯後在偵查中已對告訴人王年秀報表示歉意,顯見 其有悔悟之心,本院因認被告張雲棠前所宣告之刑,以暫 不執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2年,以期自新。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450 條第1 項、第454 條 第1 項,刑法第309 條第1 項、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42 條第3 項前段、第42條之1 ,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 、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 日
新竹簡易庭法 官 劉兆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許榮成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罰金幣值為新臺幣,金額提高為30倍)。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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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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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9年5 │…… │
│ │月29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外行人就是這樣! │
│ │1時43 │…… │
│ │分 │有錢人喜歡花錢在自己家裡,賺得錢都用在生活品質! │
│ │ │這也是你不能理解的吧! │
│ │ │誰會像你用偷雞的行為,賺了點錢,還送業主家具,隨便想也知道│
│ │ │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
│ │ │…… │
│ │ │就只會說些五四三的,生活品質是什麼你懂嗎? │
│ │ │…… │
│ │ │品質是什麼?不要品質的生活,就回去鄉下種田呀!反正你只要吃│
│ │ │得飽! │
│ │ │……每天弄得髒希希的人會說自己多懂生活品味嗎???????│
│ │ │??每天只會說一些別人多會賺錢的人,會知道什麼叫作品質??│
│ │ │??……你懂?我看你能屁多少????????你不懂什麼叫作│
│ │ │設計,就不要污辱設計這兩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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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9年5 │…… │
│ │月29日│我真的看不慣你用那粗俗的手段來接工作,……!!!! │
│ │2時25 │你懂什麼,什麼叫做設計你懂嗎?只會隨便什麼色彩,水彩的人,│
│ │分 │你懂嗎????? │
│ │ │你不懂什麼叫做生活品質嗎? │
│ │ │這樣還需要設計嗎?你到底懂不懂設計這兩個字如何寫??? │
│ │ │??? │
│ │ │一個工頭說什麼你懂生活品質…… │
│ │ │亞飛先生!你就是一個拆除工……不是…是粗工沒念什麼書的人(│
│ │ │你自己說),跟我說是工人……一個只會利用別人的長處說自己多│
│ │ │為客人著想…你們想這種人是如何粗俗呢????????? │
└──┴───┴─────────────────────────────┘附表